和规范各地开展电力交易,2016和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分别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发改能源〔2016〕2784号)、《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发改能源〔2020
》),标志着京津唐区域绿电交易全面铺开。根据《通知》要求,为有序衔接现有市场,保证交易平稳起步,京津唐绿电交易发电侧仅纳入华北直调平价新能源机组。绿色电力交易是指以绿色电力产品为标的物的电力中长期交易
首先要重视电力市场化交易;其次,在理解交易原理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周期的合同电量,制定动态的交易策略来应对市场电价波动的风险;再次,建立量化的交易体系,进行风险识别,统筹优化各类中长期合约计划,将风险量化
市场体系,持续提升跨省区电力交易市场化程度,推进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建设运营,研究推动京津冀、长三角电力市场建设。稳步提高电力中长期交易规模,扎实推进现货试点结算试运行,积极稳妥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加强电力
电力体制市场化改革要求,文件鼓励新能源通过市场化方式落实可再生能源优先发电政策。目前,全国绝大部分省区均已建成中长期电力市场,为新能源参与中长期电力交易创造了有利条件。初步统计,已有二十多个省(自治区
基本凭证,与能耗双控政策相衔接。加快建立以绿色电力证书为标识的绿色能源消费计量标准,修订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指南,不将绿色电力消费计入碳排放量核算。积极开展绿色电力交易,为市场主体提供功能健全、友好
深化,跨省跨区市场化交易稳步推进,省间中长期交易常态化运行、省间现货交易长周期试运行,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已开展调电试运行。2022年市场化交易电量已达全社会用电量的60%。二是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更加
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关键,在于提升系统的灵活性。储能作为重要的调节资源,对于促进新能源高比例消纳、保障电力安全供应和提高电力系统运行效率具有重要作用。与化石能源相比,风电、光伏等新能源
进一步提升,市场在资源优化配置中作用明显增强。一是多层次电力市场体系更加健全。目前,省(区、市)市场化交易持续深化,跨省跨区市场化交易稳步推进,省间中长期交易常态化运行、省间现货交易长周期试运行,南方
可再生能源的主动性。针对上述挑战,国家能源局将加快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统筹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和灵活性。完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抓紧出台可再生能源绿证全覆盖、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相关政策,明确绿证的权威性、通用性、唯一性和主导性,扩大绿证核发和交易范围,推动绿证核发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