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办法》规定,可再生能源发电涵盖风力发电、生物质能发电(包括农林废弃物直接燃烧和气化发电、垃圾焚烧和垃圾填埋气发电、沼气发电)、太阳能发电、地热能
索比光伏网讯: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今日联合发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
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迅速,但是其并网发电难、市场消纳等问题依旧困扰着行业发展。为了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对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成为行业发展的既定政策。此前,国家能源局下发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项目
、地方独立电网企业根据本级电网覆盖范围内的列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的并网发电项目和接网工程有关情况,于每季度第三个月10日前提出下季度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申请。去年底,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等。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来自于中国中央财政从年度公共预算,不含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所安排的中央预算中的基本建设专项资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主要收入来源于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可再生能源
电价附加是指在除西藏自治区以外的全国范围内,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扣除农业生产用电(含农业排灌用电)后的所有销售电量征收,征收标准为8厘/千瓦时。该标准是在2011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此前的标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