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项目不再按目录制管理;
2)申报材料
填写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申报表、项目核准(备案)文件、上网电价审批文件、生物质能发电项目还需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
3)申报时间
分布式项目由国家电网
分布式光伏发电)所生产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发放绿色电力证书。
绿色电力证书自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开展认购工作,认购价格按照不高于证书对应电量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贴金额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或者通过
项目并网时间可放宽至2016年12月底);尚未纳入前六批补助目录;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再按目录制管理;2)申报材料填写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申报表、项目核准(备案)文件、上网电价审批
正式开展认购工作,认购价格按照不高于证书对应电量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贴金额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或者通过竞价确定认购价格。风电、光伏发电企业出售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后,相应的电量不再享受国家
12月底);(二)尚未纳入《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一批)的通知》(财建〔2012〕344号)、《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二批)的通知》(财建〔2012〕808号
系统对各省(区、市)申报项目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形式上的校验,并对企业填报项目信息提供指导和服务。
3、省级主管部门初审
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对通过形式校验的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申报项目信息进行
在线初审,对初审通过的项目,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导出打印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申报表(申报表格式参见《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2〕102 号)附 1)。
对完成在线初审
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申报项目信息进行在线初审,对初审通过的项目,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导出打印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申报表(申报表格式参见《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2
〔2016〕669号文件《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为简化管理流程,自然人分布式项目不再按目录制管理,项目完成并网发电即可按电量享受补贴。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定期汇总经营范围
索比光伏网讯:昨日,财政部官网终于公开发布通知组织申报第七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项目,众人期盼的补贴终于有眉目了。根据财政部通知,此次申报项目须2006年及以后备案,并网时间截点为2016年3月底
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2﹞102号)、《财政部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13〕390号,以下简称《通知》)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现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
月底);(二)尚未纳入《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一批)的通知》(财建〔2012〕344号)、《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二批)的通知》(财建〔2012〕808号
纳入《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一批)的通知》(财建〔2012〕344号)、《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二批)的通知》(财建〔2012〕808号)、《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
》)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现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2006年及以后年度核准(备案),2016年3月底前并网(其中,光伏发电项目应纳入2015年及以前年度
建设规模范围,光伏扶贫项目并网时间可放宽至2016年12月底);
(二)尚未纳入《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一批)的通知》(财建〔2012〕344号)、《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2006年及以后年度核准(备案),2016年3月底前并网(其中,光伏发电项目应纳入2015年及以前年度建设规模范围,光伏扶贫
项目并网时间可放宽至2016年12月底);(二)尚未纳入《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一批)的通知》(财建〔2012〕344号)、《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二批)的通知》(财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