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公告,就《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6年11月16日-2016年11月27日。输配电价改革一直是
电力体制改革的难点所在。由于国家电网一直占据发、输、配、售的重要位置,凭借其垄断地位,独立的输配电价被搁置,价格容易失真。所以,输配电价改革的意义在于,使电力减少过路费,让上游价格能更灵敏地传导至下游
输配电价体系,提高价格监管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和电力市场建设,我委会同有关方面拟定了《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予以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
透明的独立输配电价体系,提高价格监管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和电力市场建设,我委会同有关方面拟定了《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予以公告,向社会公开
%。第十八条结合电力体制改革进程,妥善处理政策性交叉补贴。输配电价改革初期,暂按居民和农业用电量乘以其合理理输配电价与实际输配电价之差计算居民、农业用电等享受的政策性交叉补贴总额。具备条件的地区,可进
、监管有力、科学透明的独立输配电价体系,提高价格监管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和电力市场建设,我委会同有关方面拟定了《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予以公告
制度,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厘清政府监督管理清单,减少对企业的干预。紧抓新一轮国企改革,发展混合制经济,鼓励私有资本投资制造领域。深化电力价格市场化改革,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逐渐
规范购售电交易机制,完善市场主体公示和信用承诺制度,保证电力市场公平开放。(三)主要目标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结合输配电价改革和电力市场建设,有序向社会资本开放售电业务,35年全部放开
输配电价改革有关规定制定,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新成立的配电公司应严格按照发改能源〔2015〕1899号文、国能电力〔2015〕290号文等要求实施配电网建设改造,确保电网稳定运行、安全可靠。(三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推进
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国家能源局各有关派出监管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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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全面推进输配电价改革试点
配套文件,分别涉及电力市场建设、交易体制改革、发用电计划改革、输配电价改革、售电侧体制改革以及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等问题。2016年以来,电改进程加快推进。截至2016年6月初,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
配套文件,分别涉及电力市场建设、交易体制改革、发用电计划改革、输配电价改革、售电侧体制改革以及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等问题。2016年以来,电改进程加快推进。截至2016年6月初,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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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被誉为啃硬骨头的改革正式拉开帷幕。在深圳、内蒙古西部、宁夏等7地开展输配电价改革先行试点的基础上,今年3月,北京、天津
等12个省级电网和华北区域电网也被列入试点范围。
力争年底前核定这些试点的输配电价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将原定2017年开展的14个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提前到今年9月启动,计划于明年1月底完成成本监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