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加注重清洁低碳和节能降耗。加快清洁低碳能源供应能力建设,提高天然气调峰和应急保障能力,提升电网对可再生能源的消纳能力,全面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加强煤炭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煤炭清洁
水平,推广绿色制造技术普遍应用。
(五)推动能源体制革命,完善能源市场体系。
1、完善现代能源市场体系。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转变政府职能,实行统一的能源市场准入制度,积极开放我省煤炭、石油、天然气
任务,确保 2020 年全国投产煤电装机控制在 11 亿千瓦以内。
《方案》提出,将实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落实可再生能源优先发电制度,推进可再生能源电力参与市场化交易。充分挖掘跨省跨区输电通道的
瓦,其中三北地区约 2800 万千瓦。在华北、华东、南方等地区建设一批天然气调峰电站,新增装机 500 万千瓦以上。
在电力市场建设方面,《方案》提出,围绕日内分时电价形成机制,启动南方(以广东
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保证可再生能源项目优先发电权益。
要把握好新能源发展节奏,提高新能源利用水平,建立健全风电、光伏发电投资监测、预警及评价体系,严格限制弃风弃光地区新增项目建设,引导总体开发
平价上网。
要健全新能源行业管理体系,确保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不断完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自愿认购交易制度,鼓励全社会开展绿色电力证书自愿认购,适时启动可再生能源配额考核和绿色证书强制约束交易,加快
和优先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的观念,严格落实《可再生能源法》规定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在保障电网安全稳定的前提下,实现可再生能源无歧视、无障碍上网,为可再生能源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五)完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监测评价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管理部门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及各有关能源专项规划和经国家能源局批复的本地区能源发展
一个供电营业机构,在《电力法》尚未修改的前提下,改革就是不断突破制度的藩篱,不断创造新模式的过程,也是决策层和参与各方顶着压力不断博弈的过程。从经济效益角度测算,除自发自用电量外,余电隔墙销售有更高的
经济效益。以北京分布式光伏项目为例,全额上网标杆电价0.75元/千瓦时,若与商业用户进行市场交易,交易电价在目录电价(商业用电峰谷平平均电价1.1元/千瓦时)基础上下调10%,交易电价为0.99元
瓦以内。《方案》提出,将实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落实可再生能源优先发电制度,推进可再生能源电力参与市场化交易。充分挖掘跨省跨区输电通道的输送能力,将送端地区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与受端地区压减燃煤消费
一批天然气调峰电站,新增装机 500 万千瓦以上。在电力市场建设方面,《方案》提出,围绕日内分时电价形成机制,启动南方(以广东起步)、蒙西、浙江、山西、山东、福建、四川、甘肃等第一批电力现货市场试点
和优先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的观念,严格落实《可再生能源法》规定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在保障电网安全稳定的前提下,实现可再生能源无歧视、无障碍上网,为可再生能源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五)完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监测评价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管理部门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及各有关能源专项规划和经国家能源局批复的本地区能源发展
发展,严格执行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保证可再生能源项目优先发电权益。
要把握好新能源发展节奏,提高新能源利用水平,建立健全风电、光伏发电投资监测、预警及评价体系,严格限制弃风弃光地区新增
,促进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
要健全新能源行业管理体系,确保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不断完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自愿认购交易制度,鼓励全社会开展绿色电力证书自愿认购,适时启动可再生能源配额考核和绿色证书
供电营业机构,在《电力法》尚未修改的前提下,改革就是不断突破制度的藩篱,不断创造新模式的过程,也是决策层和参与各方顶着压力不断博弈的过程。
从经济效益角度测算,除自发自用电量外,余电隔墙销售有更高的
经济效益。以北京分布式光伏项目为例,全额上网标杆电价0.75元/千瓦时,若与商业用户进行市场交易,交易电价在目录电价(商业用电峰谷平平均电价1.1元/千瓦时)基础上下调10%,交易电价为0.99元
加快淘汰。全面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合理确定分档水量和加价标准。
(十)完善可再生能源价格机制。根据技术进步和市场供求,实施风电、光伏等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退坡机制
标杆上网电价退坡机制,2020年实现风电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相当、光伏上网电价与电网销售电价相当。完善大型水电跨省跨区价格形成机制。开展分布式新能源就近消纳试点,探索通过市场化招标方式确定新能源发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