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安全资格审核,并打印审核结果在投标文件中提交。
十、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九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必须按本公告的要求编写并提交《投标报名申请表》和申请文件后方可报名。
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两份
所提供的资质(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原件供招标人核对。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在向招标代理提出报名申请(提交《投标报名申请表
符合申请条件的项目,由资金申请单位或个人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填写资金申请表,经项目所在区发展改革局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后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审核。
第十一条 市发展改革委对光伏补贴资金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编制
、资料清单
(一)对于首次申请光伏专项补贴资金的项目
1. 资金申请表(需加项目所在区发展改革局初审意见)
2. 项目所依托建筑物或场地产权证明文件(可证明建筑物或场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文件
补贴时间范围为2016-2021年。第三章 审批程序第十条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项目,由资金申请单位或个人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填写资金申请表,经项目所在区发展改革局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后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审核
补贴资金的项目1. 资金申请表(需加项目所在区发展改革局初审意见)2. 项目所依托建筑物或场地产权证明文件(可证明建筑物或场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文件),对于建筑物或场地产权为多人共同所有需提供其他所有人
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 2.项目报备材料; 3.项目竣工验收材料; 4.光伏项目须提供电力部门并网验收材料; 5.技术服务合同、设备购置合同、发票等; 6.其它需要提供的资料
拨付专项资金要求的,由项目单位(自然人)向县发改局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资料:1.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2.项目报备材料;3.项目竣工验收材料;4.光伏项目须提供电力部门并网验收材料;5.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县财政局、县发改局负责解释。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补助政策到期终止。附件:常山县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备注:本表一式两份,并附相关的资料,发改和财政部门各一份。
。补助项目符合拨付专项资金要求的,由项目单位(自然人)向县发改局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资料:1.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2.项目报备材料;3.项目竣工验收材料;4.光伏项目须提供电力部门并网验收
。补助项目符合拨付专项资金要求的,由项目单位(自然人)向县发改局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资料:1.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2.项目报备材料;3.项目竣工验收材料;4.光伏项目须提供电力部门并网验收
资金申请表,经项目所在区发展改革局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后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审核。第十一条 市发展改革委对光伏补贴资金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编制光伏补贴资金安排计划,于市发展改革委网上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单个项目最高享受补贴资金时间为6年。五、资料清单(一)对于首次申请光伏专项补贴资金的项目1. 资金申请表(需加项目所在区发展改革局初审意见)2. 项目所依托建筑物或场地产权证明文件(可证明建筑物或场地
拨付程序。(一)提出申请。补助项目符合拨付专项资金要求的,由项目单位(自然人)向县发改局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资料:1.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2.项目报备材料;3.项目竣工验收材料;4.
常山县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 补助项目名称 项目主要内容
(一)在项目验收合格并网发电后,项目业主向县发改局提出初次申请,填写《平阳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电量财政补贴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材料;屋顶所有者向县发改局提出初次申请,填写《平阳县分布式光伏
发电项目租赁屋顶财政补贴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材料。县发改局根据项目业主和屋顶所有者的初次申请情况,填写《平阳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财政补贴申报汇总表》(附件3)。(二)国网平阳供电公司对《平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