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支持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继续对投产的光伏、风电项目实行全额保障性并网。支持建设符合规定的农光互补项目。实施
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导则,推进公共建筑、公共设施、工业园区及企业厂房、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发展。探索深远海风电试点建设,支持分散式风电有序发展。原文如下:2023年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政策为全面
地下、陆海统筹、区域联动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要完善绿色低碳发展经济政策,强化财政支持、税收政策支持、金融支持、价格政策
制造业集群取得突破,市级优势产业集群达到10个。6.推动“降碳增绿”。实施“绿色低碳工程”,持续优化“两高”管控政策,聚焦重点耗能行业,强化环保、质量、技术、节能、安全标准引领,推动高耗能行业能效升级。建设
“1+N”政策,整合各类服务资源,促进技术、信息、要素高效运行。建立“小升规”企业培育库,支持企业担保融资,提供应急转贷,发行网络营销“流量券”、创新发展“服务券”。每年新增“小升规”企业300家以上,力争
,更好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提供政策、搭建桥梁,科技服务机构服务更加精准、全面,为全县科技创新提供良好环境,吸引更多的科技人才愿意来嵊泗创新创业。推动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产学研融合度明显增强,企业创新自觉性
,实现资源的精准对接共享,发挥人才和科创双向功能。同时,积极争取省里对科创飞地的支持政策,根据现有飞地运行情况,适时谋划在省内发达地区建设“科创飞地”。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委组织部、县投
部署,推广供热分户计量和按供热热量收费,落实超低能耗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及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用气、用电价格优惠政策。鼓励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区域和园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
合理区间。完善天然气基础设施,发挥通道优势,建设省级区域性储气调峰中心,推动天然气供储销一体化。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加强城中村、棚户区等燃气设施改造,优先保障民生用气。在具有冷热电需求的工业厂区建设
、绿色发展基金、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工具和支持企业上市等渠道,不断拓宽可再生能源投融资渠道。全力争取新能源产业用地(用海)试点政策支持,加快推进深远海海上风电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争取温州占全省总规模达到50
绿色信贷、绿色发展基金、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工具和支持企业上市等渠道,不断拓宽可再生能源投融资渠道。全力争取新能源产业用地(用海)试点政策支持,加快推进深远海海上风电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争取温州占全省
,今年以来我市已保障5个新能源产业项目用能指标,共新增能耗65万吨标准煤,批复总能耗接近去年全年。五是用足用好新能源能耗抵扣政策。去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统计局
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
到全产业链的转型中,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服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2023年,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海域立体设权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指出明确可以立体设权的用海类型海域是包括水面、水体
、海床和底土在内的立体空间。在不影响国防安全、海上交通安全、工程安全及防灾减灾等前提下,鼓励对海上光伏、海上风电、跨海桥梁、养殖、温(冷)排水、浴场、游乐场、海底电缆管道、海底隧道、海底场馆等用海进行立体
企业承担其滞后期间新能源场站发电损失。(五)加快独立储能项目建设。对符合《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中公用设施(供电)用地要求的储能项目,支持其使用公用设施(供电)用地,由
市场化运营机制,着力推动储能科技进步,着力完善政策制度,促进新型储能规模化、高质量发展,提升电力系统安全保障能力。(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省新能源项目配套储能规模达到470万千瓦以上,用户侧储能
)构建产业区域高质量发展布局。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横琴、前海、南沙三大平台,落实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着力构建功能定位清晰、开发重点突出、集聚效应明显的差异化
产业,推动五金刀剪等传统行业转型升级。阳春市发展先进材料、装备制造、智能家电、生物医药、食品加工五大百亿级产业集群。阳西县发展壮大绿色能源、食品加工、绿色建材、海洋渔业、海洋重工等产业。海陵试验区打造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