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完善常态化项目储备机制,加快审批(核准、备案)和用地用林、规划许可、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等手续办理,提升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效率。(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
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七)对列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和纳入省重点项目清单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单独选址项目,用地计划指标由省级统筹协调,应保尽保;对其余重点项目,用地计划指标确有不足的,视全省计划指标
据外媒报道,以色列政府最近公布的预算方案将取消以色列国家分区委员会为开发光伏项目设定的限制,其政策规定开发光伏项目用地面积最高不能超过2000公顷(最高可安装2GW的光伏系统),因此两年来这种限制
一直阻碍着该国光伏项目的大规模开发和建设。以色列绿色能源协会主席Eitan
Parnass在接受行业媒体采访时表示:“到目前为止,以色列国家分区委员会为光伏项目用地规定的上限为2000公顷,这是该
规划设计理念,将绿色低碳发展指标体系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过快增长,增强城乡气候韧性,建设海绵城市,积极参与国家气候标志评价。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建设集约
紧凑型城市。推广绿色建造方式,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和钢结构建筑,推动装配化装修,落实年度建设用地供应面积中装配式建筑建设面积比例。到2025年,全省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
发展。鼓励其他县(市、区)参照试点县整县推进光伏开发利用。结合采煤沉陷区治理和北部矿山治理,统筹高速公路护坡及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的太阳能资源,打造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实现土地资源的综合利用,进一步促进
分布式光伏发电,打造一批“阳光机关、阳光校园”光伏示范项目。结合采煤沉陷区治理和北部矿山治理,推动矿山修复光伏+治理项目;统筹采煤沉陷区治理及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的太阳能资源,建设一批智能化集中式光伏
、生物质发电、储能等节能降碳领域投资力度,按规定落实建设用地、资金支持以及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等政策便利,定期向金融机构推送民间投资项目。稳妥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滚动做好后续
现场协调服务,跟进解决项目落地中的困难问题,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遴选1000个左右优质项目,集中提速办理项目审批、用地环评、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加快征地拆迁、市政配套等工作,推动一批
部分开工,保留开工部分的指标规模,其余未落实用地等建设条件而无法开工的部分取消相应指标规模。原文如下: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琼发改便函〔2023〕229
号各市县人民政府,各有关能源企业,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以来,我省开展了集中式光伏发电申报和开发建设工作,各有关能源企业积极参与,目前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已取得一定成效,但部分项目仍存在用地落实
、“文化+制造”等产业融合优质项目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二、坚持以大平台提升承载效能,提升产业空间综合效益6.
攻坚拓展连片产业空间。坚持将70%以上用地指标用于产业项目,推动用地规模向全市四大
低成本产业空间从单一的生产型园区向综合的生产服务型园区转型。支持松山湖科研载体拓展研发设计、科技服务、中试配套等复合利用功能,允许符合条件的产业用房分割转让。鼓励镇街(园区)利用“三旧”用地、闲置用地
与氢网结合的能源分配体系,是实现“绿氢”制取及综合利用的途径之一。一方面,利用氢气可稳定储运的特点将可再生能源从生产地传输到使用地,能有效解决弃电问题;另一方面,氢能绿色环保、应用场景丰富,可与现有
综合整治项目陆续竣工,牛栏湾垦造耕地项目已通过省级验收,新增耕地89亩,完成镇头等11村9.5亩的建设用地复垦项目整治,为镇村增收添砖加瓦。下山集聚持续升级。积极探索共同富裕下山集聚新型城镇化建设
集群核心区达到20个左右,世界一流企业达到15家左右。到2035年,基本建成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二、主要任务(一)实施空间腾换行动,优化制造业发展空间。1.整治低效工业用地。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聚焦
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等问题,大力推进低效工业用地连片整治和盘活利用,完成低效工业用地改造开发20万亩以上。加快开发区(园区)有机更新和扩容利用,推动工业设备上楼,经批准实施的项目,在符合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