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绿色建筑规划、建设、运行、改造等活动以及对绿色建筑的监督管理和促进激励,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
本行政区域内绿色建筑发展和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绿色建筑发展相关工作。第六条
省人民政府住房
区域节能减排工程。根据各地资源禀赋、产业布局、发展阶段等特点,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进节能减排。推进集中式清洁能源发展,结合我市太阳能资源分布情况,以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为重点,科学谋划布局一批光伏项目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强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管理,排放主要污染物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原则上应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并严格执行总量指标削减替代要求。对公路、铁路、水利发电
示范项目等重大产业园区、重大项目建设用地。加大对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省级示范项目申报支持。优先为徐州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对环境质量优于约束性指标的工业园区实行正向激励。(责任单位:省
点,打造淮海经济区信息枢纽城市。支持建设、建优、建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打造淮海经济区标识解析应用高地。支持徐州建设智能建造城市。(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通信管理
区、重大项目建设用地。加大对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省级示范项目申报支持。优先为徐州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对环境质量优于约束性指标的工业园区实行正向激励。(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
经济区信息枢纽城市。支持建设、建优、建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打造淮海经济区标识解析应用高地。支持徐州建设智能建造城市。(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通信管理局)(八)推动开放型
。经研究并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现答复如下:户用光伏具有就地就近开发建设、就地就近消纳利用的优点,是光伏发电发展的重点方向,既能够有效利用建筑屋顶,解决光伏发电发展面临的用地制约问题,助力碳达峰
标准为0.42元/千瓦时,且不限建设规模;自2019年起,户用光伏采用单独管理模式,每年根据国家确定的年度新增补贴总额,单独切块补贴额度、提供固定补贴标准、确定纳入补贴建设规模,无需参与竞争性配置,且
基础设施建设节地节水水平。加强对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优先利用存量用地,高效实施土地综合开发利用。采取综合节能与效能管理措施,提高“三力”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
之间的高速直联网络建设,打通高速直达数据通道。(省通信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西宁市政府)2.打造“双核”集群。充分整合利用现有数据中心资源,推动打造全省数据中心“双核”发展布局体系,依托
通信管理局,各市州政府)3.加快绿色转型。按照《绿色数据中心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加强数据中心节能审查等举措,新建数据中心PUE值严格控制在1.2以下。企业自筹资金1.7亿元,加快中国电信格尔木柴达木云
之间的高速直联网络建设,打通高速直达数据通道。(省通信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西宁市政府)2.打造“双核”集群。充分整合利用现有数据中心资源,推动打造全省数据中心“双核”发展布局体系,依托
通信管理局,各市州政府)3.加快绿色转型。按照《绿色数据中心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加强数据中心节能审查等举措,新建数据中心PUE值严格控制在1.2以下。企业自筹资金1.7亿元,加快中国电信格尔木柴达木云
、原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光伏复合项目的用地管理政策,《意见》的出台有力支撑了光伏复合
,现答复如下:户用光伏具有就地就近开发建设、就地就近消纳利用的优点,是光伏发电发展的重点方向,既能够有效利用建筑屋顶,解决光伏发电发展面临的用地制约问题,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也能够充分调动个人积极性
;自2019年起,户用光伏采用单独管理模式,每年根据国家确定的年度新增补贴总额,单独切块补贴额度、提供固定补贴标准、确定纳入补贴建设规模,无需参与竞争性配置,且补贴标准始终高于其他类型光伏发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