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进入合规工业园区。严格控制高耗水项目盲目上马。
(二)严格用水指标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年度取用水计划,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和服务业单位实现计划用水全覆盖。健全省、市、县行政区用水总量
和强度控制指标体系。推动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落实到具体河流和水源。分解落实并考核县级以上地方各级行政区万元GDP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等指标。强化用水定额在规划编制、取水许可
前提下,加快淘汰落后煤电产能,合理控制煤电建设规模,对服役期满煤电机组,按照等容量、减煤量、降排放原则,替代建设先进高效煤电机组。到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分别达到4300万千瓦、5400
万千瓦,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3.64亿吨标煤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 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1%,完成国家下达削减煤炭消费目标任务。
大力实施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强化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建立健全散煤治理
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引导撬动社会资本加大绿色低碳优势产业投入。加大绿色低碳优势产业用地用能指标支持力度,完善分类支持性电价政策,引导企业优化用能方式,用好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建设相关政策。落实绿色低碳
清洁能源相关产业,必须把节约能源资源放在首位,以重点行业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为导向,大力推动节能减排,全面推进清洁生产,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加快发展循环经济,落实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持续降低
制造业项目。探索标准地制度改革,明确新供应宗地的投资强度、亩产、能耗、环境等控制指标。
强化能源电力保障。全面落实国家关于降低一般工业企业用电价格政策,继续推进售电侧改革,进一步扩大用电大户、园区用户
、列车网络控制系统等关键零部件产品,发展轨道交通大型施工和养护装备,重点突破车体轻量化、安全保障、储能与节能、列车网络控制等关键技术,提升轨道交通总集成、总承包能力。
智能制造装备。聚焦智能制造核心
的投资强度、亩产、能耗、环境等控制指标。
强化能源电力保障。全面落实国家关于降低一般工业企业用电价格政策,继续推进售电侧改革,进一步扩大用电大户、园区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规模。完善峰谷分时电价相关
中国标准高速动车组、30吨轴重重载电力机车、城际快速动车组、低地板现代有轨电车等整车产品,以及350千米/小时高铁接触网、中低速磁悬浮钢铝复合导电轨、牵引变流器、列车网络控制系统等关键零部件产品,发展
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引导撬动社会资本加大绿色低碳优势产业投入。加大绿色低碳优势产业用地用能指标支持力度,完善分类支持性电价政策,引导企业优化用能方式,用好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建设相关政策。落实
。
发展清洁能源相关产业,必须把节约能源资源放在首位,以重点行业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为导向,大力推动节能减排,全面推进清洁生产,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加快发展循环经济,落实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
用地用能指标支持力度,完善分类支持性电价政策,引导企业优化用能方式,用好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建设相关政策。落实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领域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推广应用支持政策。建立战略科学家智力支持机制,加大
。建立统计指标体系,创设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发展指数和绿色能效税电指数,加强动态监测和跟踪分析。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探索建立以化石能源控制为主的能源消费考核体系,探索实施清洁能源消费差别化考核。加大绿色发展
用地用能指标支持力度,完善分类支持性电价政策,引导企业优化用能方式,用好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建设相关政策。落实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领域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推广应用支持政策。建立战略科学家智力支持机制,加大
。建立统计指标体系,创设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发展指数和绿色能效税电指数,加强动态监测和跟踪分析。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探索建立以化石能源控制为主的能源消费考核体系,探索实施清洁能源消费差别化考核。加大绿色发展
种植业设施。 二、严格管控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为一般耕地。各地要认真执行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关于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的规定。一般耕地
) 对省域副中心城市适当增加用地指标, 赋予更多土地 管理权限。
(十三)加大创新和产业政策支持力度。优先支持示范区城市 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创新型产业集群、高新技术开发区 、经济技 术开发区
用相结合的创新体系, 形成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先进 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的新格局。
以产业园区和产城融合发展为载体的产业转型升级支撑 体系更加完善。建设集聚发展、用地集约 、特色鲜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