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土地出让金和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工业建设项目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军事、航空、消防、安全、日照、停车等强制性技术规范要求的基础上,建筑容积率不设上限,下限应当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建筑
。新列入省重大产业项目的,按项目获得省级用地奖励指标给予1万元/亩奖励、最高200万元奖励(该项奖励与第22条地价优惠不得重复享受)。对重大制造业项目涉及的产业空间、能耗排放等指标,实行全县域统筹
,完善能源项目建设用地分类指导政策,调整优化可再生能源开发用地用海要求,制定利用沙漠、戈壁、荒漠土地建设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的土地支持政策,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输电通道、油气管道走廊用地需求,对
要求,推动配置水暖厨卫等设施。因地制宜推广装配式钢结构、木竹结构等安全可靠的新型建造方式。以农村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建设为主体,完善农村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省级统筹建立从用地、规划、建设到使用的一体化
管理体制机制,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要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建设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完善农村房屋建设技术标准和规范。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传统民居保护与利用,提升防火防震防垮塌能力。保护
重点工程,包括:(一)新能源倍增工程。1、光伏项目积极推进“光伏+”发展模式,充分利用襄阳、宜昌、黄石、十堰、荆州、孝感、黄冈、随州等地区的一般农用地、鱼塘、水面、采矿废弃地等土地资源,建设一批光伏+农业
成效(二)面临的形势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二)基本原则(三)发展目标三、重点任务(一)建设安全多元能源供给体系1.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2.强化煤炭电力安全托底保障3.拓展油气供应渠道(二)建设集约
部分原则上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落实简化光伏发电项目并网审批流程的有关规定,统一并网要求,提升服务效率,及时完成项目接入。(责任单位:芜湖供电公司)
(三)优化项目备案管理。
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属地
战略决策,进一步加快我市光伏发电推广应用,持续优化能源结构,推动绿色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和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
分工负责)
四)优化项目服务。各县级市(区)应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项目服务,按照国家、省最新要求,进一步优化光伏发电项目审批备案流程。对于集中连片的屋顶资源,可由项目单位编制整体实施方案,作为
、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现就加快推进全市光伏发申开发利用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
)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二、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
依法依规加快基础设施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规划用地、环境评价、施工许可等手续办理,优化考古勘探、文物保护评价等办理流程,开辟绿色通道
)
四、切实强化项目要素保障
按照要素跟着项目走的要求,着力破解各项要素制约,依法依规强化保障。重点保障基础设施项目用地、用海,对于需要单独选址的项目,各地优先申报,省级部门联审机制开辟绿色通道
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全面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
,忠实践行八八战略,以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海岛样板县为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和政府服务功能,高标准推进风电基地建设,多元推动太阳能、LNG、氢能、海洋能等利用,积极培育和壮大新能源及相关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的相关要求,统筹推进我市省级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工作,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能源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可再生能源
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的相关要求,统筹推进我市省级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工作,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能源局关于印发
推进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行动,整治高耗低效企业244家,腾出用能8.43万吨标准煤、用地1716.3亩;严控两高行业产能,淘汰落后产能企业59家,整治低散乱企业387家。坚决遏制能耗过快增长,以
打造一分不用花、一次不用跑、一天不用等企业开办常规化模式。迭代升级投资在线平台3.0,积极探索极简审批,全面开展企业投资低风险小型项目审批最多15个工作日改革。聚焦浙里营商跑道,形成共享法庭税务中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