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土地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按原地类认定,不办理转用审批手续。要求提升复合利用光伏项目用地效率。在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千乡万村驭风计划”“千乡万村沐光行动”中利用原有
基地项目部分已开工建设,第三批基地项目正在抓紧组织开展有关工作。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推动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成并网,第一批基地项目尽快完成所有项目核准(备案),尽快提交接网申请,加快项目主体建设,按期完成
,加大区域可再生能源协同规划、协同开发和联合调度,进一步发挥新能源在能源保供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可再生能源发展要素保障,推动解决新能源开发建设面临的用地用海问题,对符合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的风电光伏和
布局纳入全省能源发展盘子。全力支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加大用水、用地、建设环境保障力度,为项目立项创造条件。建立项目审批渠道的相关责任制度,落实责任人,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市县审批部门加强与省直部门
)推动分布式电力就地消纳。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应满足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要求,实现可观可测可控可调的目标,确保电网安全运行。对于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地区,开发企业项目启动前编制整体消纳方案,明确建设规模和开发
、用海政策,严格落实区域“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保障重大电源、新能源、输电通道、油气管道走廊、能源储备设施等开发建设的合理用地空间。研究
。鼓励制造业发展较好的地级以上市政府将省奖励安排的用地指标优先用于硅能源重大项目引进建设。开通“绿色通道”办理环评、节能审查,加快硅能源项目用地、环评、节能、用林审批,优化产业发展环境。鼓励各地市优化
、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其他用地部分,应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对建设占用农用地的,所有用地部分均应按建设用地管理。对符合云南省光伏复合项目建设要求和认定标准的项目,架设在25度以上耕地(水田除外
建设用地等公共机构建筑屋顶资源,统一纳入市级光伏开发资源库,由市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国资公司主导光伏资源开发运营。建筑为坡屋面结构时,光伏组件安装最高高度与屋面距离不得超过30cm。建筑为平屋面结构
,实现可利用面积100%安装;新建工业厂房要将光伏建设相关要求纳入新建工业厂房项目土地出让条件和规划条件,实现可利用面积100%建设;新建民用建筑推广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安装比例达到60%以上,其中
%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4%左右,清洁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30%左右,成为能源消费增量的主体。具体措施方面,要求大力发展光伏发电。“十四五”期间,全市将不断提高光伏发电能源效率和提升消费终端就地
能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内在动力。“十四五”是合肥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的关键时期,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深入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实现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要求,加强
、稳中求进,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大宏观政策调节力度,谋划增量政策工具,靠前安排、加快节奏、适时加力,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
,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二、全面推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一)坚持绿色低碳发展规划导向。将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导向和目标要求全面融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加强各级各类规划间的衔接协调,确保各市县
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全面推进节能减排、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强化建设项目用能、用水、用地等资源强度管理。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拓展节能绿色产品供给和消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