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行业规范等。指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团体依法依规依约落实节粮减损、文明餐桌等要求。(二)鼓励推行绿色衣着消费1.推动完善绿色纤维及其深加工产业链,推广应用生物基纤维及再生纤维规模化制备
无效耗能。3.推进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提升建筑用能电气化水平,因地制宜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8%。稳步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
。推进分布式太阳能、生物质能和热泵技术在建筑中多元化、规模化应用,2022年起新建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和工业厂房全部使用一种或多种可再生能源,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10%,到2030年
太阳能、地热能、空气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推动农房屋顶、院落等安装光伏。加强农村电网建设,提升农村用能的电气化水平。特色示范在能源领域:建成若干个渔光互补、农光互补等
绿色低碳建材,适时开展建筑屋顶光伏示范建设。加快实施贵州钟山野马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改造工程,提升市中心城区居民供热能力和范围。因地制宜推行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低碳供暖。实施绿色高效制冷行动,实施
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探索农业农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路径,鼓励使用适合当地特点和农民需求的清洁能源,逐步建设以农林废物等生物
。加快推进城市功能区、城镇集中区、工业园区、农业园区、旅游景区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项目应用。新增跨省区通道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到2025年光伏、风电和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分别达3100
万千瓦、1080万千瓦、60万千瓦,浅层地热能利用面积达到2500万平方米;到2030年光伏、风电和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分别提高到6000万千瓦、1500万千瓦、80万千瓦以上,浅层地热能利用面积达到
100%执行《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争取2023年颁布实施天津市居住建筑五步节能设计标准。施工图设计阶段重点审查围护结构保温性能和电梯、照明、冷热源系统等高效用能设备及
、差异化的改造清单,推动门、窗、外墙、屋面等围护结构保温性能提升改造,推动公共区域高效照明及智能照明控制改造。综合运用市场化手段、维修基金等创新改造资金投入模式,重点改造能耗高、节能潜力大、降碳收益
第八章 加强生态监管,当好秦岭卫士第一节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第二节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第三节 实施重点生态系统保护工程第四节 落实生态保护修复统一监管第九章 强化风险防控,严守环境安全底线第一节 着力强化
珍稀野生动植物数量不断增加,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地位得到有效巩固,生态系统格局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得到巩固。(四)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不断强化应急队伍建设,有效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突发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
%,光伏装机容量达到219.0万千瓦,风电装机容量达到14.6万千瓦。推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氢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发电效率,降低发电成本,实现与常规电力同等竞争。将清洁能源发电
列入优先发电计划,推进清洁能源消纳。谋划推进一批陆上“源网荷储”一体化可再生能源基地,建成一批县级、园区级智慧能源服务示范工程。继续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鼓励集中式复合光伏发展。因地制宜发展农林生物
能耗,改善农机能源消费结构,推进电气化,逐步减少汽柴油用量,增加生物质颗粒燃料和其他新能源替代燃油使用。推动农业大棚、农业排灌、农业副产品加工等项目电气化改造,合理开发使用生物质能、太阳能等清洁
机构能效提升工程。加快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中央空调、照明等设施设备节能改造,鼓励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市场化模式。提高公务用车新能源汽车使用比例,率先淘汰老旧车,率先
重点能源项目建成投产,能源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能源基础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建成国能大唐平罗热电厂2×66万千瓦发电机组;企业余压余热发电装机容量32万千瓦;光伏发电56万千瓦;生物质热电3万千瓦。围绕
装机容量32万千瓦;光伏发电56万千瓦;生物质热电3万千瓦。油气供应保障能力增强,建成永润石油5万立方米成品油库,完成哈纳斯天然气杭锦旗至银川天然气管道联络线工程,新建22座加油加气站,改扩建加油站5座
开发利用力度。因地制宜发展农林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发电,鼓励生物质直燃发电向热电联产转型,积极探索开展区域智慧能源建设,形成多能互补的能源格局。因地制宜开发水能,做好水电挖潜增容工作。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
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3.优化城乡建筑用能结构。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全面提高建筑用能电气化水平,因地制宜利用地热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逐步实现采暖、供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