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贫困户建立稳定的带动关系。支持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地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探索资产收益扶贫,通过财政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以及土地托管、吸引
,分享经营收益。积极推进农村集体资产、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资产资源使用权作价入股,形成集体股权并按比例量化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政扶贫资金、相关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
生态链濒临断裂)。而发展光伏农业,广泛应用光伏大棚、光伏养殖场、太阳能杀虫灯、太阳能植物生长灯、太阳能灭菌灯等都能有效地减少农药、化肥的使用量和废气排放量,改善生态环境。3、发展前景预测与建议3.1
积极申报生态渔业光伏发电领跑者示范基地建设。根据规划,十三五期间,该县拟在西安丰、射阳湖、广洋湖、柳堡镇、泾河镇、鲁垛镇、夏集镇进行光伏基地建设,总占地面积约45平方千米、6.8万亩,建设规划总装机容量
2080MW、27个光伏电站,分两个阶段实施。光伏电站拟采用渔光互补开发方式,将规划区域打造成集光伏电站建设、光伏先进技术示范、特色水产品养殖、特色渔业休闲旅游为一体的综合开发基地,工程静态投资约为
正在积极申报生态渔业光伏发电领跑者示范基地建设。根据规划,十三五期间,该县拟在西安丰、射阳湖、广洋湖、柳堡镇、泾河镇、鲁垛镇、夏集镇进行光伏基地建设,总占地面积约45平方千米、6.8 万亩,建设规划
总装机容量2080MW、27 个光伏电站,分两个阶段实施。光伏电站拟采用渔光互补开发方式,将规划区域打造成集光伏电站建设、光伏先进技术示范、特色水产品养殖、特色渔业休闲旅游为一体的综合开发基地,工程
发展规模,与贫困户建立稳定的带动关系。支持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地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探索资产收益扶贫,通过财政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以及土地托管
量化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政扶贫资金、相关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可折股量化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优先保障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保护生态环境 推动
废弃地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二)利用既有养殖鱼塘建设的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三)与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连栋结合建设的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四)在国家确定的ink"光伏扶贫工程重点实施
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区内。(二)项目业主依法成立,企业投资能力强,具备项目投资所需的资金实力;技术先进,示范带动作用强;工作条件相对成熟,电网接入和市场消纳条件好;积极参与上网电价竞争,有效降低光伏发电
光伏发电项目继续按现行政策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试点范围(一)利用既有工业厂区未利用附属场地或工业废弃地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二)利用既有养殖鱼塘建设的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三)与工厂化
条件(一)试点项目符合我省和市县多规合一和省十三五能源规划,符合国家、我省相关产业政策,项目选址不在省、市县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区内。(二)项目业主依法成立,企业投资能力强,具备项目投资所需的资金实力;技术先进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继续按现行政策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范围
(一)利用既有工业厂区未利用附属场地或工业废弃地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
(二)利用既有养殖鱼塘建设的渔光互补光伏发电
电站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试点项目符合我省和市县多规合一和省十三五能源规划,符合国家、我省相关产业政策,项目选址不在省、市县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区内。
(二)项目业主依法成立,企业投资能力强
能力强的新型经营主体,扩大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规模,与贫困户建立稳定的带动关系。支持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地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探索资产收益扶贫,通过财政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
、相关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可折股量化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优先保障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12、保护生态环境 推动光伏等新能源广泛应用2016年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继续按现行政策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试点范围(一)利用既有工业厂区未利用附属场地或工业废弃地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二)利用既有养殖鱼塘建设的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三
、申报条件(一)试点项目符合我省和市县多规合一和省十三五能源规划,符合国家、我省相关产业政策,项目选址不在省、市县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区内。(二)项目业主依法成立,企业投资能力强,具备项目投资所需的资金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