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以及位于国家和我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明确禁止的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绿色森林屏障等区域内的光伏发电项目,不予批准。 二、明确光伏复合项目建设要求 (一)农光或林光互补项目。鼓励在既有农林
位于国家和我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明确禁止的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绿色森林屏障等区域内的光伏发电项目,不予批准。 二、明确光伏复合项目建设要求 (一)农光或林光互补项目。鼓励在既有农林业设施、或
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禁止以任何方式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禁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划明确禁止的生态保护红线等区域内建设光伏发电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还提出,对于布设在农用地上的光伏发电项目,施工
建设。在基地建设中不得破坏生态环境,基地实施项目须避让生态保护红线、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对已经破坏的生态环境要进行修复和治理。鼓励企业探索光菇光菜互补模式等光伏复合
建设。在基地建设中不得破坏生态环境,基地实施项目须避让生态保护红线、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对已经破坏的生态环境要进行修复和治理。鼓励企业探索“光菇光菜互补模式”等光伏
减少15%以上,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减少10%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比达到25%左右;森林覆盖率达到23.04%以上。 通过
基本农田,严禁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划明确禁止的生态保护红线等区域内建设光伏发电项目。 (二)规范光伏发电项目用地管理。根据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国土资规〔2017〕8号文件,根据土地利用情况,将光伏发电
保护红线等区域内建设光伏发电项目。
用地类型的定义
按照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根据土地利用情况,光伏发电项目类型分为:普通地面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复合发电项目和光伏扶贫项目。
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包括
瓦,居全国首位。2017年,山东省新能源装机新增858.86万千瓦,同比增长81.85%
此次出台的办法明确: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应当尽量利用现有建筑物、构筑物,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确需占用土地的,在保护耕地
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划明确禁止的生态保护红线等区域内建设光伏发电项目。
二、规范光伏发电项目用地管理
按照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根据土地利用情况,光伏发电项目类型分为:普通地面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复合
工矿废弃地等存量建设用地,使用非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以及难以复耕的灾毁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禁止以任何方式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禁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划明确禁止的生态保护红线等区域内建设光伏发电项目。
(二
资源的未利用地以及难以复耕的灾毁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禁止以任何方式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禁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划明确禁止的生态保护红线等区域内建设光伏发电项目。 附件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