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能源结构,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保障性收购政策,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参与市场交易,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在电力消费终端的比例,促进可再生能源持续健康发展。
《办法》划明优先发电适用范围:
(一)一类
供应,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第六条 坚持可再生能源发电优先。优化能源结构,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保障性收购政策,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参与市场交易,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在电力消费终端的比例,促进可再生能源
参与电网级调峰、电力市场调频等辅助服务市场、备用及需求侧响应服务及电力现货市场交易,把储能的应用价值直接在市场中充分体现出来,实现电网、发电、储能、需求侧的多方共赢。
四是完善标准规范,为风光储发展提供技术
电力市场成熟,新能源侧的储能超过50%的收益源于参与电力市场交易、辅助服务等收入,新能源侧的储能发展条件优渥。如美国推动建立了储能系统的投资税收抵免政策,同时购买和安装储能系统与太阳能发电设施的项目业主
。 一是建立全国电力市场的新能源消纳市场机制,支持新能源富集地区开展现货市场交易,并完善备用、调频等配套电力辅助市场建设。同时,加强国家跨省跨区调配和市场交易,将送端地区解决三弃问题与受端地区压减煤炭消费
现货市场是保障电力系统运行平衡的市场化运行机制,实现计划管理向市场优化的转变。欧洲各国普遍采用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平衡市场等相结合的市场模式,多级市场协调配合,电力市场相对成熟,有力地促进
了可再生能源的消纳。
一是建立健全电力市场体系。完善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建立标准统一的电力市场交易技术支持系统,积极培育合格市场主体,完善交易机制,丰富交易品种,切实保障电力电量平衡。
二是加快辅助服务
电及需求侧响应服务,以及电力现货市场交易提高利用率,增加储能的收益。探索新的商业运营模式,将储能与配额制、绿证交易相结合,提高绿色电力认证权重,实现新能源与储能在新交易模式下的配套。把储能的应用价值
辅助服务市场、需求侧响应、现货市场的相关政策,鼓励微电网内建立购售双方自行协商的价格体系,构建冷、热、电多种能源市场交易机制;一方面从创新商业模式入手,微电网企业要从卖电吃差价的盈利模式中跳出来,研究
。市场初期,新能源可以考虑按照报量不报价的形式参与现货交易,作为市场价格接受者优先出清;市场成熟后,结合当地实际有序安排新能源以报量报价形式参与现货市场交易。完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机制,鼓励新能源企业开展
市场交易电量不断扩大,可能进一步拉低火电平均上网电价水平,对新能源企业保量不保价部分电量盈利空间带来影响;二是当前新能源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模式尚不明确,以风电、光伏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发电企业仅能作为
电及需求侧响应服务,以及电力现货市场交易提高利用率,增加储能的收益。探索新的商业运营模式,将储能与配额制、绿证交易相结合,提高绿色电力认证权重,实现新能源与储能在新交易模式下的配套。把储能的应用价值
,成本逐年下降,电改红利不断释放,储能的独立主体地位得到明确,可直接参与电网级调峰、电力市场调频等辅助服务市场、备电及需求侧响应服务以及电力现货市场交易,把储能的应用价值直接充分地交易结算出来,可以说
。
储能参与市场交易增加了收益途径
国内对于储能的认识由是否发展逐渐转变为如何高质量发展,目前政策从宏观引导、指导的角度明确了我国发展储能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国家所持的积极鼓励态度,符合我国和国际社会
协商、集中竞价、挂牌等交易方式开展的跨省跨区直接交易、发电权交易、合同转让交易、跨区域省间富余可再生能源电力现货交易等各类跨省跨区交易的合理性、合规性和公平性。具体包括:交易启动条件,交易计划编制、交易
,电费中承兑汇票使用比例,输电费用收取与实际物理潮流匹配情况,输电损耗收益分配情况,跨省跨区输电工程价差资金分配使用情况,交易计划偏差结算资金收取和分配情况等。
(六)市场交易信息披露和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