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城市理念,努力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稳中求进、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基本建成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基本框架,胜利完成
元,实际使用外资五年累计达到1030亿美元左右、比上个五年增长15.8%左右,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外资研发中心分别新增266家和105家,累计分别达到891家和531家。——发展新动能加速壮大。“四大品牌
日前,浙江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发布,报告指出,加快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以数字经济为核心,以现代化交通物流体系为动脉,以现代化基础设施为支撑,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数字经济和
“管得住、放得开”,全面推行重点企业“白名单”制度和企业闭环生产管理模式,最大力度实现生产不停、物流不断、产能不减、秩序不乱。(二)全力争取政策、创新政策、用好政策,用真金白银帮助市场主体应对冲击、增强
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电城市建设更具魅力。3.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到2025年,海上大功率风机、漂浮式海上风电等一批关键技术和装备实现突破,建成江苏沿海可再生能源技术中心等一批高层次科创平台,海上
保障能力。支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在工业园区、城市负荷中心争取建设一批源、网、荷、服务相结合的分布式燃机项目,支持在役燃煤自备电厂通过“近等容量”改造为燃气发电机组,实现能源的梯级利用和效率提升。6.
。建立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每家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设立中小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支持资金,对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1000万元以下的,按同期LPR标准的50%给予贴息支持
企业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优惠活动。推进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从2023年起,原则上新增及更新公务用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扩大出租、环卫、物流、通勤等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到
示范引领、稳步推进,推动百万千瓦级远海海上风电开发基地规划布局。积极探索深远海海上风电研究,推进漂浮式海上风电机组技术论证,推动漂浮式研发中心及制造基地建设。2.大力发展光伏发电。积极推进光伏发电规模化
省委、省政府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能源低碳发展主线,聚力打造海上清洁能源供应基地,充分释放海上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展潜力,加快LNG接收中心建设,探索开展
矿井)剩余煤层气资源利用。有序推进管网规划建设运营,打造以太原为核、高压干线为圈、各区域管网为环的“一核一圈多环”管网格局。建立晋南、晋北两大区域储气调峰中心,构建“2+1+N”储气调峰体系。严格管道
,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从源头推进节能降碳。提高节能管理信息化水平,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动高耗能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完善能源计量体系,鼓励采用认证手段提升节能管理水平
起至第五年,每年按其实际研发费用的20%给予支持。对单个项目每年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第六条 开放新型储能应用场景。支持社会主体在新区具备条件的产业园区、数据中心、交通枢纽场站、公路服务区等
街,港务物流集团果园港、寸滩港等市政府明确的其他区域)依法注册经营和纳税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保税港区集团、江北嘴投资集团、悦来投资集团开发管理区域内注册经营和纳税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分别由上述开发管理区
吨标准煤给予200元补助,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500万元;对大数据中心电源使用效率(PUE值)首次降低到1.3的,按照技改投资额的10%补助,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500万元;对淘汰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以盟市
以上及新获批的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研发经费支持。(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财政厅)(五)加强工业创新平台建设。42.对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1000万元
国家、省标准创新贡献奖一等奖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建立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每家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设立中小企业专利权质押
2023年起,原则上新增及更新公务用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扩大出租、环卫、物流、通勤等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到2025年,主城区新增公交车基本实现电动化。鼓励市区新增或更新的出租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
战略,打造便捷舒适的慢行交通环境,持续提升城市绿色出行比例。到2025年,中心城公共交通出行比重(不含步行)达到45%以上,中心城绿色交通出行比例达到75%以上。(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道路运输局、上海
示范应用和可再生能源现场制氢储氢试点示范工程,到2025年,推广货运物流燃料电池汽车600辆,试点新建氢能制储加一体化母站4座。(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临港新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