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到市场的风险和履约责任,售电公司也因此逐步体现其存在的价值。
二是在供过于求的市场,市场化交易降低了大工业用户的用电成本,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三是有效地抑制了煤电项目的投资建设
发电主体主要是煤电企业,在市场供过于求和可再生能源发电快速发展的形势下,煤电机组的年发电利用小时数逐年下降,市场化电量的价格也同时下降,相比于其他类型的发电机组,煤电机组的发电效益明显下降;
另一方面
配额制实施的组织责任,参与市场的电力用户与其他电力用户均应按要求承担配额的消纳责任,履行清洁能源消纳义务。
二、推进各类发电企业进入市场
(一)加快放开煤电机组参与电力直接交易,《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件颁布实施后核准的煤电机组,原则上不再安排发电计划,投产后一律纳入市场化交易,鼓励支持环保高效特别是超低排放机组通过电力直接交易和科学
,加快放开煤电,有序推进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核电、分布式发电参与交易,规范推进燃煤自备电厂参与交易。在用户方面,放开所有符合条件的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用户,支持放开年用电量超过500万千瓦时以上的
,同时明确要求各地有关部门最大限度减少对微观事务的干预。完善中长期合同交易电量价格调整机制,交易双方在自主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在合同中约定建立固定价格、基准电价+浮动机制、随电煤价格、产品价格联动
。通知明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件颁布实施后核准的煤电机组,投产后一律纳入市场化交易;在保障优先发电优先购电的基础上,鼓励水电积极参与
电力体制改革过程中已经参与了市场化交易,市场经验丰富,试点全面放开发电用计划具有较好的基础。通过先行先试,有利于充分还原电力商品属性,理顺和打通电力及其上下游行业的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形成全产业链价格联动
方面,加快放开煤电,有序推进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核电、分布式发电参与交易,规范推进燃煤自备电厂参与交易。在用户方面,放开所有符合条件的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用户,支持放开年用电量超过500万千
联动或随其他因素调整等多种形式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交易合同纠纷协调仲裁机制,保障电力市场健康运行。深入推进电力市场主体信用建设,开展信用评价,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责任,参与市场的电力用户与其他电力用户均应按要求承担配额的消纳责任,履行清洁能源消纳义务。
二、推进各类发电企业进入市场
(一)加快放开煤电机组参与电力直接交易,《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
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件颁布实施后核准的煤电机组,原则上不再安排发电计划,投产后一律纳入市场化交易,鼓励支持环保高效特别是超低排放机组通过电力直接交易和科学调度多发
)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强化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能力建设,2019年底前实现710天预报能力,省级预报中心实现以城市为单位的7天预报能力。开展环境空气质量中长期趋势预测工作。完善预警分级标准体系
,区分不同区域不同季节应急响应标准,同一区域内要统一应急预警标准。当预测到区域将出现大范围重污染天气时,统一发布预警信息,各相关城市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实施区域应急联动。
(生态环境部牵头
2015 年以来的各项举措实现累计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3275 亿元,具体结构为: 实施煤电价格联动。降低了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进而向用电侧让利,合计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835 亿。 推进输配电价
、电解铝等产能压减力度,实施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加大排放高、污染重的煤电机组淘汰力度,在重点区域加快推进。到2020年,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电厂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重点区域不具备改造条件的高污染
燃煤电厂逐步关停。推动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二)大力推进散煤治理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增加清洁能源使用,拓宽清洁能源消纳渠道,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安全高效发展核电。推动清洁低碳
项目27个,总装机51万千瓦。
(六)提升新能源消纳水平。
1.优化电网调度,优先保障清洁能源发电。水电按照以水定电原则安排发电,逐步减少燃煤电厂计划电量,计划减少比例不低于中长期市场增加比
落地园区,推进延链、补链、强链项目建设,促进新能源产业和现代高载能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高端服务业、农村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加强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在河西地区开展新能源就近消纳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