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联产、燃气分布式发电等项目先行试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推动以政策性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为核心的管理模式。在此基础上,还要进一步取消下放能源投资项目核准权限。严格按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
热电联产建设。加快建设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中心和配送网络,优化边远山区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体系,大力推广洁净型煤及配套专用炉具,保障洁净型煤替代分散燃煤。 3.着力实施煤炭替代化。加强清洁能源供应保障,发展
社会资本参与能源投资的动力和活力 (一)确立能源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在增量配电网、规划内风电、背压式热电联产、燃气分布式发电等项目先行试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推动以政策性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
,科学规划布局农林生物质直燃发电项目,新建项目原则上按照热电联产方式进行设计、建设;结合用热需求和技术经济可行性,对已投运农林生物质纯发电项目进行供热改造,积极推进生物质热电联产为城乡居民及工业园区供热
能源投资项目业主确定方式、加强能源企业投资行为事中事后监管等手段,激发社会资本参与能源投资的动力和活力。 其中,《意见》指出,在增量配电网、规划内风电、背压式热电联产、燃气分布式发电等项目先行试点企业
主体地位。在增量配电网、规划内风电、背压式热电联产、燃气分布式发电等项目先行试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推动以政策性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为核心的管理模式。(二)实行能源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
、精简能源投资项目核准前置许可、创新能源投资项目业主确定方式、加强能源企业投资行为事中事后监管等手段,激发社会资本参与能源投资的动力和活力。其中,《意见》指出,在增量配电网、规划内风电、背压式热电联产
地位。在增量配电网、规划内风电、背压式热电联产、燃气分布式发电等项目先行试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推动以政策性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为核心的管理模式。 (二)实行能源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
门槛高、投入资金大,对社会资本进入形成了天然屏障,造成长期以来民企参与度较低。为此,《意见》要求确立能源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在增量配电网、规划内风电、背压式热电联产、燃气分布式发电等项目先行试点企业投资
增量配电网、规划内风电、背压式热电联产、燃气分布式发电等项目先行试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推动以政策性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为核心的管理模式。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创新能源投资项目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