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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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产业互补的新路子:矿业相结合的新模式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16-02-21 23:59:59

比较高,两者高低差可相距100余米,粉尘漂浮一般在20到30米,基本漂不上去。像捷通20MW光伏矿业的项目,它的选厂海拔到460米,而光伏组区的海拔在580米,相当于建在山顶之上。再加上矿山环境的逐年
第一个集中式并网尾矿库20MW光伏发电项目已于2015年底全部并网。作为光伏矿业探索先驱,这个项目自被提出伊始就因其重要的示范意义而受到省市领导乃至国家发改委的强烈重视。为此记者对承建国内第一个集中式

【独家】首例“光伏矿业”项目现状与建设经验来源:索比太阳能光伏网 发布时间:2016-02-19 11:55:14

?于喜全就此作出了解释。 在矿区,进行选矿的厂房一般建在山底下,尾矿库的地势则比较高,两者高低差可相距100余米,粉尘漂浮一般在20到30米,基本漂不上去。像捷通20MW光伏矿业的项目,它的选厂
集中式并网尾矿库20MW光伏发电项目已于2015年底全部并网。作为光伏矿业探索先驱,这个项目自被提出伊始就因其重要的示范意义而受到省市领导乃至国家发改委的强烈重视。为此索比光伏网记者对承建国内第一个

湖北省首座水面光伏电站并网发电来源:襄阳日报 发布时间:2016-02-19 08:58:44

熊河水库漂浮光伏发电项目于2015年10月动工,总投资1000余万元,总装机容量1200千瓦,已投产装机容量1050千瓦,预计年发电量可达100万千瓦时。
漂浮光伏电站枣阳熊河水库漂浮光伏电站并网发电,标志着湖北省水面光伏发电试验取得成功。 漂浮光伏电站的光伏发电组件安装在水面漂浮体上。与传统光伏电站相比,漂浮光伏电站不占用林地资源,还可减少湖库水蒸发量

湖北省首座水上漂浮式光伏电站成功并网来源:低碳工业网 发布时间:2016-02-18 14:56:43

。为充分利用水面资源和光照资源,2015年7月,经省水利厅农电处主导,开展水面漂浮式光伏发电技术研究,探索丰水水发电、枯水光发电,实现水光互补。2015年10月项目动工,总投资1000余万元,总装机1200千瓦,已投产装机1050千瓦,预计年发电量100万千瓦时。

【水光互补】湖北首座漂浮式光伏电站并网发电来源: 发布时间:2016-02-18 14:17:59

水面资源和光照资源,2015年7月,经省水利厅农电处主导,开展水面漂浮式光伏发电技术研究,探索丰水水发电、枯水光发电,实现水光互补。2015年10月项目动工,总投资1000余万元,总装机1200千瓦,已投产装机1050千瓦,预计年发电量100万千瓦时。

湖北省首个水上光伏电站并网发电来源:世纪新能源网 发布时间:2016-02-17 23:59:59

光照资源,2015年7月,经湖北省水利厅农电处主导,开展水面漂浮式光伏发电技术研究,探索丰水水发电、枯水光发电,实现水光互补。2015年10月项目动工,总投资1000余万元,总装机1200千瓦,已投产装机1050千瓦,预计年发电量100万千瓦时。(黄中朝、王晓、张陆)

湖北首座漂浮式光伏电站并网发电来源:湖北日报 发布时间:2016-02-17 15:32:05

,2015年7月,经省水利厅农电处主导,开展水面漂浮式光伏发电技术研究,探索丰水水发电、枯水光发电,实现水光互补。2015年10月项目动工,总投资1000余万元,总装机1200千瓦,已投产装机1050千瓦,预计年发电量100万千瓦时。 原标题:图文:我省首个水上光伏电站并网发电

辽宁省政府法制办就《辽宁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02-16 23:59:59

、城市道路、城市地下管网、隧道、公用涵道、桥梁等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应当考虑电力空间布局规划和相关设计规范,预留相应的电力通道。第九条 新建电力设施建设项目取得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后,县以上人民政府相关
部门应当根据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和电力设施保护范围的要求,对依法需要确定的电力设施保护范围进行公告。公告前依法拥有的建筑物、构筑物、植物,在电力设施建设时需要拆除、迁移、修剪、砍伐的,电力设施建设单位

辽宁省公布《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 光伏发电被列入保护范围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02-16 11:13:35

设计规范,预留相应的电力通道。第九条 新建电力设施建设项目取得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后,县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和电力设施保护范围的要求,对依法需要确定的电力设施保护范围进行公告

辽宁公布《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 明确将光伏发电列入保护范围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02-16 09:38:15

地下管网、隧道、公用涵道、桥梁等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应当考虑电力空间布局规划和相关设计规范,预留相应的电力通道。 第九条 新建电力设施建设项目取得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后,县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根据
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和电力设施保护范围的要求,对依法需要确定的电力设施保护范围进行公告。 公告前依法拥有的建筑物、构筑物、植物,在电力设施建设时需要拆除、迁移、修剪、砍伐的,电力设施建设单位应当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