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国家能源局公布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1856号(工交邮电类265号)提案答复的函。其中指出,国家能源局正在结合分布式光伏行业发展情况,以问题为导向,组织修订《分布式光伏
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拟从投资主体、建设场所、接入电压等级、容量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定义与分类,从备案、开发建设、电网接入、运行管理等方面细化管理要求。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印发实施
省政府支持,主动谋划组建湖南能源集团事宜,在省发改委(能源局)、省国资委等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起草《湖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并获省委省政府批准,湖南能源集团于3月27日正式揭牌成立。按照省委
为推动国家能源规划、政策和项目落实,按照国家能源局规划监管工作要求,湖南能源监管办建立健全湖南“十四五”能源规划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监测机制,分月开展监测分析,督促协调重点项目按规划推进落实。现将
备案。四川省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对此做出回应。原文如下:用户提问:我们是租用屋顶进行户用分布式光伏的第三方投资商,根据川发改能源〔2024〕267号内容,根据文件精神,现在分布式光伏备案无需取得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433号)第十二条也明确户用光伏的要求,即“对个人利用自有住宅及在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
,湖南某县从2023年下半年以来一直暂停分布式光伏备案,主要是当地政府一直倾向于将本地户用光伏市场打包作为垄断资源进行出售,并以当地城投公司、招商中心名义进行招商比选,将公共机构、户用等屋顶打包,希望
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下发《能源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 2027 年, 能源重点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
2023 年增长 25%以上, 重点推动实施煤电机组节能改造
市场乱象已经引起主管部门高度重视。8月2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开展分布式光伏备案接网推进情况专项监管的通知》,国家能源局将对河北省、辽宁省、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
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网接入管理有关事项的复函。其中提到国网湖南电力经营区2024年一季度各区县分布式光伏接入可开放容量计算结果。红色区域如下:截至4月底,国网湖南电力经营区内区县可开放容量
8月2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分布式光伏备案接网推进情况专项监管的通知。根据通知,国家能源局将对河北省、辽宁省、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贵州省、陕西省11省的
8月2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开展分布式光伏备案接网推进情况专项监管的通知》,拟对11个省份分布式光伏备案、并网以及电价结算等方面展开监管。根据文件,为了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
分布式光伏备案、接入电网、交易、结算等工作环节,加强对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的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查找问题。本次监管范围包括河北、辽宁、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贵州、陕西11省,监管项目起止时间为
日前,湖南省能源局下发《关于上报“十四五”建设方案内待实施的风电和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有关情况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指出,需要上报的项目为:已纳入全省“十四五”风电、集中式光伏
7月14日,国网安徽电力落地了今年3月7日发布的《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7月、8月、9月:用电高峰时段为每日16:00-24:00;平段9
1.3784元/Kwh、安徽1.3782元/Kwh、重庆1.3495元/Kwh、湖南1.3301元/Kwh、河南1.3243元/Kwh、广东(东西两翼地区)1.269元/Kwh;低谷时段电价排名前十的是:青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