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能源局关于公布列入2016年规模指标内光伏电站的通知》(鄂能源新能〔2018〕90号)有关规模指标分配结果和企业承诺上网电价情况,经研究,同意浙江合大汉川脉旺50MWp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二期
需要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补贴。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调整后,由省电力公司负担的部分相应调整。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2月28日
日前,湖北省能源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
事项具体处理情况中,涉及光伏发电的均为电费结算不及时问题,国家能源局已督促相关供电企业尽快结算。
一个经典的案例是,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群众反映,其光伏发电项目于2018年5月并网,但一直未收到电费
近日,国家能源局通报了《2018年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举报处理情况》。数据显示,2018年,国家能源局12398能源监管热线共收到有效信息100016件,同比增加39.9%;收到的有效信息中
31座50千瓦和1座100千瓦电站、曾都区何店镇8座50千瓦电站,预算金额60万元(3500元/50千瓦年)。
1.3服务期:2年。
1.4运行维护服务内容:湖北省能源局鄂能源监管(2018)68号
文,省能源局关于印发《湖北省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工作要点》:保证电站设备和系统安全,实现发电目标,全面运维服务管理,日常光伏运行需要开展的工作内容主要但不限于对光伏发电站所属的发电、逆变、升压
2019年1月3日,华中能源监管局发布了2018年12月12398热线咨询投诉举报受理情况通报,通报显示12月份投诉举报较上月有所增加。
截止12月31日,国家能源局12398能源监管热线中心
12月份共接到华中能源监管局所管辖区域内有效信息616件,其中湖北省226件、江西省232件、重庆市158件。根据反映内容及诉求情况分析,其中咨询事项527件,占85.6%;投诉举报事项31件,占5
前并网发电的直接纳入补贴项目范围外,其余项目均执行湖北省能源局《关于公布新能源电价补贴项目目录(第一批)的通知》(鄂能源新能〔2014〕74号)、《关于公布新能源电价补贴项目目录(第二批)的通知》(鄂
期限为5年,奖励对象为分布式发电企业或自然人。本办法财政奖励资金结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华北监管局:扶贫光伏电站不参与调峰市场费用分摊
2018年12月29日,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月20日前将统计表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省能源局。 联系人:肖光武,电话(传真)027-87894027, 电子邮箱:188618055@qq.com 附件:1.湖北省光伏电站建设信息统计表 2.湖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信息统计表 湖北省能源局 2018年12月28日
根据《省物价局省能源局关于对新能源发电项目实行电价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环资〔2015〕90号)规定,结合我省新能源发电项目省级电价补贴资金筹集情况,我委组织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对符合条件的
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受目录限制,凡2015年底前并网发电的直接纳入补贴项目范围外,其余项目均执行湖北省能源局《关于公布新能源电价补贴项目目录(第一批)的通知》(鄂能源新能〔2014〕74号)、《关于
了结。
以下是政策原文:
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梳理十二五以来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信息的通知》(国能综函新能〔2018〕367号)要求,省能源局组织各市州对全省十二五以来风电、光伏发电
能源局提出反馈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个人意见须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肖光武,电话(传真)027-87894027,电子邮箱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有序推进全省光伏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鄂政办发〔2017〕85号)精神,省物价局组织武汉市发展改革委按照省能源局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关于请尽快拨付光伏扶贫项目国家可再生能源
可在湖北省物价局网站上下载目录。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反馈至湖北省物价局环境与资源价格处。书面意见请表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和理由,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等。
湖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