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上午,宜都市政府召开光伏扶贫工作部署会议,安排部署全市加快推进光伏扶贫工作。副市长陈红林主持会议,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扶贫专干、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宜昌市光伏扶贫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印发了市政府常务会议于11月16日通过的《宜都市光伏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在2016年12月31日前对全市贫困村和建档立卡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实施光伏扶贫工程。 为激励贫困村和
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租赁使用;占用非耕地的其他农用地,也可由公司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租赁使用,以降低工程的前期投入成本。依法租赁使用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的,租赁协议须向当地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备案。湖北省2015年底
收费免交,占用耕地的耕地开垦费按低标准收取,中介服务性收费按标准下限的20%收取。荆门市荆门出台光伏政策:补贴标准为0.25元/KWh,补贴期限五年。山西省 太原市对来并投资或扩大生产规模的光伏企业
近日,湖北宜都市政府召开光伏扶贫工作部署会议,安排部署全市加快推进光伏扶贫工作。副市长陈红林主持会议,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扶贫专干、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印发了市政府常务会议于
组织依法租赁使用,以降低工程的前期投入成本。依法租赁使用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的,租赁协议须向当地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备案。
湖北省
2015年底前全部建成并网发电的项目,根据其上网电量
。项目在行政审批中的市级行政性收费免交,占用耕地的耕地开垦费按低标准收取,中介服务性收费按标准下限的20%收取。
荆门市
荆门出台光伏政策:补贴标准为0.25元/KWh,补贴期限五年
国土资源部门备案。
湖北省
2015年底前全部建成并网发电的项目,根据其上网电量,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每千瓦时补贴0.25元,光伏电站项目每千瓦时补贴0.1元。以上补贴标准均含17%增值税,电价补贴
;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达到和超过1亿元的,实行一事一议。项目在行政审批中的市级行政性收费免交,占用耕地的耕地开垦费按低标准收取,中介服务性收费按标准下限的20%收取。
荆门市
荆门出台光伏政策
能源〔2016〕1163号)、《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166号)要求,我局委托湖北省工程咨询公司组织开展了2016年普通光伏电站竞争比选工作,经
,引导全省光伏电站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湖北省能源局
2016年11月21日
来源:湖北发改委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办),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能源局、办),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
〕1163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我省光伏发电项目和年度规模指标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管理
(一)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属地备案管理。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163号)和《湖北省能源局关于
印发2016年度光伏电站规模指标竞争性分配工作方案的通知》(鄂能源新能〔2016〕101号)要求,湖北省能源局委托湖北省工程咨询公司组织开展了2016年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比选工作,并于10月11日-17
户用)218万千瓦,集中式地面电站298万千瓦。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中湖北省规模为30.8万千瓦,其中村级电站(含户用)5.8万千瓦,集中式地面电站25万千瓦,帮扶贫困户共计3.5万户。
《通知》要求
。
省能源局将按照《通知》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我省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建设进度,力争项目能尽早投产受益。
附件:湖北省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
瓦,2015年下半年光伏电站调增规模指标15万千瓦,共计105万千瓦。
二、2014年和2015年规模指标分配情况。一是将湖北晶星公司随州高新区淅河30MWp光伏电站等10个项目共40万千瓦列入2014年
指标目录
3、列入2015年光伏电站调增规模指标目录
湖北省能源局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