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十三五及实现国家清洁能源消纳三年行动计划目标的收官之年。在即将到来的十四五时期,我国新能源发展内生动力强劲,并网规模有望翻番。随着新能源发电在全网总装机中的占比持续提高,同时考虑到全球
96.8%,提前一年完成《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中确定的目标。
综合分析国家能源转型要求、清洁能源消纳目标及新能源成本快速下降等因素,预计到2025年,我国风电和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将
能力至500万、560万、720万、400万千瓦;落实提升输电通道利用率行动计划,国网经营区11回特高压直流平均利用小时数同比提高397小时;建成投产西北750千伏第三通道等15项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
强化全网统一调度,发挥大电网统一调度优势,深挖跨省跨区输电能力,完善省内、区域、跨区域电网备用共享机制,全面提升新能源消纳水平;适应新能源大规模发展需要,构建专业级气象监测平台,形成电网系统和新能源
发电量不纳入清洁能源消纳统计考核,在完成《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确定的全国及重点地区风电、光伏发电利用率目标前提下,充分释放新能源消纳能力。按剔除一季度限发电量情形测算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风电、光伏发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能源局明确2020年一季度风电、光伏发电限发电量不纳入清洁能源消纳统计考核,在完成《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
,国家能源局明确2020年一季度风电、光伏发电限发电量不纳入清洁能源消纳统计考核,在完成《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确定的全国及重点地区风电、光伏发电利用率目标前提下,充分释放
新增消纳能力测算工作,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开展了测算评估工作,经国家能源局复核,现公布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风电、光伏发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99.7%,核电实现安全保障性消纳,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 2020年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的最后一年,也是实现基本解决清洁能源消纳
困难等不可抗力因素,国家能源局明确2020年一季度风电、光伏发电的限发电量不纳入清洁能源消纳统计考核。在完成《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确定的重点地区风电、光伏发电利用率目标前提下
统计考核。按照完成《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确定的重点地区风电、光伏发电利用率目标前提下,充分释放新能源消纳能力,按剔除一季度限发电量情形测算,蒙西地区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
省级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实施方案。
着眼宏观,年内,十三五全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考核约束、国内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15%的既定目标、《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的到
2020 年基本解决清洁能源消纳问题,均为消纳保障机制实施提供了支持。
聚焦产业,新能源进入无补贴平价上网、有补贴竞争配置并存的新阶段。因其大量并网导致系统运行成本增加,新能源发展遭受着不小的阻力
调整不同地区的消纳目标。《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利用率95%以上,并且明确了甘肃、河北、新疆等重点省份的消纳考核目标。考虑到不同地区受国内外疫情影响
。
从消纳方面来看,全社会用电量增长不仅影响本地消纳,还制约跨省跨区电量交易和输送,是影响新能源消纳的关键因素。在今年一季度用电量增速放缓的情况下,新能源消纳面临较大挑战。
从补贴方面来看,目前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