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能源为主满足用能需求并对余热余压余气等进行充分利用。
(十)完善建筑绿色用能和清洁取暖政策。提升建筑节能标准,推动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推进和支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积极推广使用绿色建材
按热量收费,鼓励电供暖企业和用户通过电力市场获得低谷时段低价电力,综合运用峰谷电价、居民阶梯电价和输配电价机制等予以支持。落实好支持北方地区农村冬季清洁取暖的供气价格政策。
(十一)完善交通运输领域
多元化综合开发,拓展农村绿色能源开发利用空间。聚焦农村用电、取暖、炊事等重点用能领域,实施电气化提升、清洁取暖替代、炊事用能改善等工程,拓宽清洁能源应用领域范围。实施农网巩固提升工程、燃气管网向农村
可再生能源发展利用空间。结合国家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的部署要求,统筹区域内能源资源供应、取暖用热特点和经济可承受能力等,在具备条件地区开展规模化可再生能源供暖替代行动,因地制宜推动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地热能等
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取得突破性进展。强力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十条措施,农村双代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清洁取暖累计改造量占全国50%以上,邢台、邯郸、石家庄退出全国重点城市
战略,坚持保护优先,自我加压整改,全面清理整顿黄河沿岸污染企业,扎实推进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开展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46家,完成清洁取暖改造99.31万户,散乱污企业实现动态清零。深入实施两山七河一流
电气化水平 9.拓展电能替代广度深度。推动电动汽车、港口岸电、纯电动船、公路和铁路电气化发展。深挖工业生产窑炉、锅炉替代潜力。推进电供冷热,实现绿色建筑电能替代。加快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建设,推进清洁取暖
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确保居民、农业、公益性事业等用电价格相对稳定。鼓励清洁取暖用户通过参与电力市场降低采暖成本。强化电网输配电准许收入监管,推动电网企业输配电业务和购售电业务分开核算
限额管理。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3.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积极推动严寒、寒冷地区清洁取暖,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暖,加快
房建设,加快农房节能改造。持续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因地制宜选择适宜取暖方式。发展节能低碳农业大棚。推广节能环保灶具、电动农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和渔船。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
建设、绿色运行管理,推动低碳城市、韧性城市、海绵城市、“无废城市”建设。全面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加快发展超低能耗建筑,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因地制宜推动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加快工业
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城镇清洁取暖比例和绿色高效制冷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
日前,国家能源局发布《2022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提到加强对煤电气电规划建设、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煤层气开发利用等重点领域监管,确保政策执行
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对煤电气电规划建设、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煤层气开发利用等重点领域监管,确保政策执行不跑偏、不走样。
(三)加强能源市场运行监测
源发展,加强城乡配电网建设,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加快煤炭清洁高效转化利用,逐步淘汰燃煤锅炉,实现清洁取暖县级城市全覆盖,减少散煤消费,力争煤炭消费总量在十四五末达峰。加快推进西气
适宜干旱寒冷地区改厕模式,鼓励农村生活污水就地就近综合利用。实施环村林带林网建设、广场巷道绿化,稳步解决乡村黑臭水体等突出环境问题,建设经济型、生态型、景观型绿色宜居村庄。积极稳妥推进农村清洁取暖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