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节能灯具、节能环保灶具、节水马桶等节能节水产品。倡导合理控制室内温度、亮度和电器设备使用。因地制宜推进清洁取暖设施建设改造,持续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
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提前一年达到预定目标,累计完成160万口农村机井通电,为3.3万个自然村通上动力电,农村输配电能力与供电质量稳步提升。截至2020年底,北方农村地区实施“煤改电”清洁取暖户数达到1063
万户,支撑清洁取暖率提高到约28%。光伏扶贫工程被列为国家“精准扶贫十大工程”之一,全国累计建成2636万千瓦光伏扶贫电站,惠及近6万个贫困村、415万贫困户。用户电力获得感显著增强。用电营商环境持续
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8%。持续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 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村生活中的应用。原文如下:关于对《贵州省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
新能源建设计划2022年开工新能源项目共5类、38个,规模合计1455.8万千瓦,分别是国家第二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清洁取暖配套新能源项目、“揭榜挂帅”新型储能示范项目配套新能源项目、国家能源
、新能源规模700万千瓦。建设年限为2022年至2024年,2022年全面开工,2024年底前建成。二是重点支持清洁取暖配套新能源项目。加快落实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海西州、共和县、同德县
绿色电力消费 比例。鼓励引导企业和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开展清洁低碳能源替 代,创新低碳、零碳能源消费模式。(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 省商务厅、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六)完善建筑绿色用能和清洁取暖
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规 模。结合清洁取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 城市建设等工作,持续推动和支持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在具 备条件的地区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和供热设施智能化建设
分布式光伏发展。二、2022年新能源建设计划2022年开工新能源项目共5类、38个,规模合计1455.8万千瓦,分别是国家第二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清洁取暖配套新能源项目、“揭榜挂帅”新型储能示范项目配套
基础上,开工建设项目7个、新能源规模700万千瓦。建设年限为2022年至2024年,2022年全面开工,2024年底前建成。二是重点支持清洁取暖配套新能源项目。加快落实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工作部署,积极
民用建筑全面推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城镇基本实现清洁取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四)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推动绿色铁路、绿色公路建设,加快完善充换电、加氢等
对高耗能、高排放、资源型行业实施电价优惠。完善清洁取暖价格机制。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费动态调整机制,具备污水集中处理条件的建制镇全面建立污水处理收费制度;放开再生水政府定价,由供需双方按照优质优价原则协商
标准,加快发展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科学引导清洁取暖,加快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应用,积极推动铜仁玉屏清洁热能项目前期工作,因地制宜推行太阳能、热泵、地热能
市、绥阳县等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城镇清洁取暖比例和绿色高效制冷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四)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逐步推动构建以电气化铁路
容量居全国前列。存量煤电机组中,60万千瓦以上机组占比达到65%,全省煤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降至300克/千瓦时,优于全国平均水平5克。完成清洁取暖“双替代”改造548万户。到“十四五”末,我省将新增风电
电能替代,鼓励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推行能源梯级综合利用。推广光伏+建筑,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加快推动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健全清洁供暖标准体系。在城镇地区推进清洁取暖,推广可再生能源替代农村散
职责分工负责)2.
统筹设计支持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金融机制。按照国家金融政策要求,落实绿色金融支持政策,完善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等领域项目的金融服务模式,鼓励金融机构支持清洁取暖、电能替代、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