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工且未申请延期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自动失效,已占用能耗指标或替代能耗指标回收统筹使用。设计能耗(等价值)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项目,要同步建设能耗在线监测设施,建成后及时纳入自治区能耗在线监测
平台,实行动态监测管理。加大对企业节能降碳改造、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的支持力度。对未按期完成节能改造、能效达不到基准水平的重点行业用能项目依法推动淘汰退出。
战略定位,率先树立减量发展理念,经济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发布北京市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并动态调整。严格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从源头禁止建设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累计淘汰退出2154家
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碳排放少的高精尖产业,加快高耗能高排放生产制造企业及生产环节的退出及高耗能设备的淘汰,有序引导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一般制造业转移退出,严控、压减在京石化生产规模和水泥产能。修订
设施,推进农房节能改造和绿色农房建设。持续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开展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多渠道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率,全面提升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水平。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
新能源开发利用。鼓励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改造。加快淘汰报废老旧柴油公务用车,加大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配备使用力度,增加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和充电基础
的支持政策。完善废旧家电回收体系,落实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嘉善生态环境分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23.强化新型消费政策支持。2022
先进高效产品设备推广应用,淘汰落后低效设备。加强对重点用能设备的日常监管,强化生产、经营、销售、使用、报废全链条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全面落地见效。(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
伏+储能”等模式,探索多样化能源供应方式。提高通信、运算、存储、传输等设备能效,淘汰落后设备和技术,推动既有设施绿色升级改造。加强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管理,年综合能耗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数据中心全部纳入重点用能
,构建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换电网络体系。提高燃油车船能效水平,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车船。六、全面提升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十七)推动城乡建设和管理模式低碳转型。运用分层筑台、错叠等适应山地
新型储能技术攻关,推动氢能关键技术研发、示范和规模化应用。开展动力电池、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电池堆技术研发和生产,加强动力电池回收和循环利用推广。加快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技术与装备研发、示范和产业化应用
委(能源局),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十五)健全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市场机制分步骤实现省级市场与国家市场、西北区域市场协同运行和联合运行。建立市场化的发电容量成本回收机制,探索容量补偿机制、容量市场
备用或等容量替换,加大燃煤锅炉淘汰力度,加大燃煤自备机组节能减排力度,原则上不新增企业燃煤自备电厂。支持利用退役火电机组的既有厂址和相关设施建设新型储能设施或改造为同步调相机。研究推进火电领域二氧化碳
2015年淘汰煤炭落后产能1623万吨。原油开采保持稳定,由1037万吨提高到1049万吨。天然气产量稳中有升,从6.6亿立方米增加到7.37亿立方米。电力供应保障能力持续提升,截至2020年底,全省发电量
进展,累计淘汰关停落后煤电机组47万千瓦。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不断提高,煤电机组实施节能改造1125万千瓦、超低排放改造2261万千瓦、灵活性改造585万千瓦,均提前完成国家下达任务。单位千瓦时供电煤耗
。工业是二氧化碳排放的主要领域之一,对全省实现碳达峰具有重要影响。要加快工业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1.推动工业低碳发展。优化产业结构,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打造低碳产业链。聚焦航空
钢铁行业碳达峰。深入推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格执行产能置换政策,严禁违规新增产能,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优化存量。依托重点骨干企业,重点开发先进制造基础零部件、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海洋工程等用钢
节能审查意见后“应开未开”、“开而不建”的项目,自治区节能审查机关将视情研究将项目列入预回收库,防止“批而不建”、空置能耗指标现象。六、完善用能预算管理制度(二十三)完善以能耗强度平衡为核心的用能预算
生产工艺淘汰制度执行情况、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节能服务机构开展服务情况等重点内容,以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和5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为重点对象,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