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启青海德令哈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企业竞争优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鉴于青海省、海西州已纠正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有关问题,根据国家能源局要求,现重新启动德令哈光伏发电应用
领跑基地建设的54号、76号和88号文件,已公告的竞争优选方案、已获取的《优选文件》,以及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暂缓执行青政〔2018〕18号文件的通知》(青政〔2018〕27号),海西州人民政府《关于启动
中发现一些问题。 根据以上表格,我们可以确定,地方政府向投资企业征收相关土地税费,不是突然袭击。在2月下旬印发的《海西州格尔木光伏发电领跑者应用示范基地项目管理办法》中,免费划拨的土地就从
《要求投标电价不低于0.45元/千瓦时后,青海俩领跑基地暂停招标优选工作》一文报道过,在3月15日,青海海西州基地办召开的政企第三次优选答疑解惑工作座谈会上,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要求各投标企业充分考虑
建设成本、充分考虑政府承诺建设的费用,严禁低价中标,并示意格尔木、德令哈两个基地共10个标段投标电价不得低于0.45元/千瓦时;二是在此次会议上,海西州基地办强调,青海两个基地是明确要征收城镇
能源互补集成优化的纯清洁能源基地。光热和储能项目计划2018年底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实现全面并网。海西州格尔木光伏发电领跑者示范基地项目获得国家能源局批准,格尔木光伏发电领跑者应用示范基地项目列入国家10
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及海西州第二次光伏领跑者基地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我市成立了格尔木光伏发电领跑者应用示范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光伏发电领跑者应用示范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担任;副组长
海西州格尔木光伏发电领跑者应用示范基地建设推进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青海省能源局及海西州光伏发电领跑者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安排,落实项目申报优惠政策及绿色通道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基地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国家、省、州、市要求进度完成项目建设和竣工验收工作。
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西州格尔木光伏发电领跑者应用示范基地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行委,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驻格各单位、各军(警)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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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格尔木光伏发电领跑者应用示范基地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10月13日
海西州格尔木光伏发电领跑者应用示范基地项目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了项目建设、设备调试和运行监测全部要求的工作量,省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出具了安全运行函,项目均已达到初步验收标准,具备商业化运营条件,同意项目通过验收。 参加会议的单位有海西州国土资源局、海西州环保局
、海西州安监局、海西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海西州消防支队、海西州新能源研究所、德令哈市经发委、大柴旦经济发展改革和统计局、乌兰县经发局及9家具备初步验收条件的光伏发电企业。
、28.5万千瓦纳入首批光热发电示范项目名单,占全国的20%;海南州水光互补、海西州领跑者基地上报国家能源局审查。年度光伏发电装机达到682万千瓦,占全国10%左右,发电量90亿千瓦时,占全国14
有关事宜专题会议纪要》(85)确定缓征草原植被恢复费。为落实好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请海南州、海西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牵头,协调当地农牧、国土资源等部门对海西州柴达木、海南州塔拉滩区域
的光伏电站建设永久性用地一次性征收,对光伏板等不属于永久性建设用地部分实行缓征草原植被恢复费,加快光伏项目建设进度。二、请海南州、海西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牵头,协调当地国土资源、草原、环保、安评
伏发电站、涞源金家井光伏发电站、张北国家电网风光储输发电站、青海海西州德令哈和格尔木光伏发电站进行了实地调研。对光伏项目比较集中的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山东、甘肃、青海、宁夏等8省(区、市)6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