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为更好地指导和规范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的项目验收,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安装于建(构)筑物屋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工程竣工验收和电网公司并网接入验收均完成后,对项目进行整体的验收。本规范适用于提供家庭生活起居用的居住建筑屋顶之上建设的户用分布式光伏应用项目,以及除户用光伏应用以外,包括工业建筑、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等屋顶之上建设的非
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临海市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发展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现将2017年二季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拟补助发电量及2015年屋顶企业装机容量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附件:海宁市2017年二季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拟补助发电量及2015年屋顶企业装机容量 (一)2014年项目 (二)2015年项目 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7月27日
有关企业: 为促进我县光伏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盐县推进工业强县建设加快转型发展财政扶持若干政策〉的通知》(盐政办发〔2015〕65号)精神和县财政局印发《海盐县工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盐财企〔2016〕30号)规定,经审核本次共有13家企业符合补助条件,经报县政府同意,现拨付第四批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财政补助资金249.13万元,资金列专用基金工业发展
有关企业: 为促进我县光伏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盐县推进工业强县建设加快转型发展财政扶持若干政策〉的通知》(盐政办发〔2015〕65号)精神和县财政局印发《海盐县工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盐财企〔2016〕30号)规定,经审核本次共有7家企业符合补助条件,经报县政府同意,现拨付第四批光伏发电项目屋顶资源提供方财政补助资金178.09万元,资金列专用基金工
根据《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意见》(永政发〔2013〕282号)、《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永嘉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016年补贴政策的通知》(永政发〔2016〕168号)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第二季度永嘉县分布式光伏发电拟补贴项目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起止时间为2017年 7月17日至2017年7月23日,共7天。 各类社会组织机构或个人如对公示项目
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光伏应用,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光伏应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3〕49号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加快光伏应用走进千家万户、融入百姓生活,强化全民绿色能源、绿色生活理念,助推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我省出台了《关于推进浙江省百万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的
经浙江省政府同意,近日,省农办、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省能源局、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国网省电力公司等8单位联合出台《关于扎实推进光伏小康工程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的逐步释放和生产成本的逐步下降,光伏产品价格走低。组件价格由年初的0.357美元/瓦一路下跌至6月底的0.332美元/瓦,降幅达7.5%。二是无锡光伏政策优惠不足。外地有针对光伏行业的政策优惠,如
浙江嘉兴市研究制订《嘉兴市推进光伏发电应用进园入企工作方案》、《嘉兴市推进光伏+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外地用电、用地成本较低,无锡缺乏价格优势和市场消纳优势,吸引力不强。三是出口市场明显萎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