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赵岚女士、王同渤先生、徐征教授及王文静博士),同意在证监会展开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4条的民事程序中不抗辩责任和证监会寻求的法院命令。另一必要条件是汉能薄膜需要发布一份披露文件,对公司的活动
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对责令限期拆除的必须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十五日内自行拆除,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
依法向淮南市人民政府或安徽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复议,或者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16年12月15日
淮南市国土资源局
股权。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4条,取消某人担任董事的资格,或饬令某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法团的管理,最长为期15年;命令某公司以其本身的名义,针对命令指明的任何人提起法律程序;以及作出法院认为
在证监会展开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4条的民事程序中不抗辩责任和证监会寻求的法院命令”,这个表述每个字都价值连城,因为这意味着,汉能薄膜的复牌进程在这个公告刊出后,有了实质性进展。简单说,214条款的运用
名为“在对上市法团的成员等的权益有不公平损害等的情况下的补救办法”。这一条的意义在于,根据此条,若法院认为公司在处理事务时涉及亏空或其他失当行为,而某人须为此负全部或部分责任的话,则法院可以作出命令
程序;以及作出法院认为适当的其他命令。这意味着李河君将最长15年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公司管理。汉能停牌满周年之际,公司人事发生一系列变动,李河君辞去上市公司董事会主席职务。除了核心高管面临饬令离开
要求。汉能控股集团同时还被要求汉能控股集团及其子公司在SFC所提请的法院命令下达两年内,按照2010年和2011年汉能控股集团与汉能薄膜签署的销售合同,支付尚欠汉能薄膜的剩余应收账款。这些销售合同主要
、其联属公司支付根据多份销售合同结欠汉能的所有未偿付应收款项,并要求李河君签订一份保证上述公司付款的担保。香港法律界人士指出,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4条展开法律程序,法院可据此作出命令,取消
、徐征教授及王文静博士),同意在证监会展开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4条的民事程序中不抗辩责任和证监会寻求的法院命令。另一必要条件是汉能薄膜需要发布一份披露文件,对公司的活动、业务、资产、负债、财务绩效和前景
)争议解决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协议各方向协议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九)生效时间及条件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并经
期内的不良记录。 7.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全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8.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