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河北省开展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开发领域不当市场干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重点整治2023 年以来我省各地对风电
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 告(第13号)《河北省新能源发展促进条例》已由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9月2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挖湖问题“禁而未绝”。督察发现温州市平阳县侵占耕地挖湖问题1个,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31.46亩。平阳县发展改革、水利等部门在县自然资源部门明确提出“明珠湖两侧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1063.89亩;开发园区内项目未批先建问题1个,义龙新区管理委员会多次违规批准临时用地用于永久性建设。二是耕地“非粮化”问题数量较大。督察发现问题85个,主要是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桉树、茶叶、修建农村
:nyjxnyc@hbdrc.gov.cn附件:1.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拟取消情况统计表2.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拟调整情况统计表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8月23日
项目名单及调整意见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至8月27日。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新能源处反映。联系电话:0311—88600512(传真)电子邮箱
本行政区域内新能源发展促进工作。发展改革、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水行政、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统计、市场监管、气象、行政审批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新能源发展相关
丰富屋顶资源,根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加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22〕124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7月13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下达河北省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龙源电力河北公司成功获批8个新能源项目,共计650兆瓦风电和光伏开发指标。此次获批指标包括
7月13日,根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河北省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家能源集团国华投资综合智慧能源分公司申报的6个共92万千瓦风光发电开发建设项目成功入选。此次
异议,请向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新能源处反映。联系电话:0311—88600137电子邮箱:nyjxnyc@hbdrc.gov.cn附件:1.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项目公示表2.风电、光伏发电市场化项目公示表3.风电、光伏发电储备类项目公示表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6月29日
”第二批古浪县15万千瓦光伏项目投资主体资格。河北省:废止388MW风电、光伏项目4月18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河北省2022年到期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拟调整情况公示》。对2022年底已到期风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