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系统。工商业建筑、特色小镇、开发区(园区)、自来水厂(开放性净水池除外)、污水处理厂,按国家、省要求积极推进。新建工商业屋顶、新建民用建筑、新建(改建)大型停车场地等公共基础设施统筹规划、积极推进。(责任单位
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的诸暨样本。
(一)公共屋顶资源坚持有效整合、统筹推进,规模化开发。党政机关、医院、学校、体育场馆、自来水厂、污水厂、车站、公共与内部停车场、国有企业屋顶(场地)及集体闲置建设用地等公共
2000万千瓦。 光伏发电:新增光伏装机1245万千瓦以上,力争达到1500万千瓦。在特色小镇、未来社区、工业园区和经济开发区,以及学校、医院、污水处理厂等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继续推进分布式光伏应用,在新建
新能源装机容量1800万千瓦以上。 在光伏发电方面,规划提出:十四五力争新增光伏发电装机1600万千瓦以上,2025年累计装机达到2400万千瓦以上。 利用建筑屋顶、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
)人民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二)积极推进公共建筑光伏开发利用。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机关办公楼宇、学校医院、文体设施、城市展览馆、泵站水闸、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
、公立学校、公立医院、国有企业、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屋顶可利用面积100%安装(试点要求:党政机关55%,车站、学校、医院45%);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大型构筑物(建筑物)上空可利用面积
属性强的林光、农光、渔光、菜地互补光伏复合电站,党政机关、医院、学校、车站、污水厂、停车场及集体闲置建设用地等公共机构建筑可开发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等资源,统一纳入市级光伏开发资源库,由市工作领导小组
(街道)、33个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成运行腊口污水处理厂,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6座,建设改造污水管网121.66公里、雨水管网53.74公里。有序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制定出台丽水市塑料污染
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出水达到准IV类水标准,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以上。引导社会资本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5年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95%。完善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系统
。加快编制实施村庄规划,建立推行乡村建设评价机制。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和黑臭水体综合治理,2023年基本完成1398处农村黑臭水体整治,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比例达到30%以上。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大型构筑物(建筑物)上空安装比例达到90%以上。 3、 新建建(构)筑物:新建工业厂房比例达到80%以上;新建民用建筑推广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
。开展污水处理差别化精准提标,对现有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容改造及恶臭治理。在缺水地区和水环境敏感地区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推进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逐步压减污泥填埋规模。 七、提高县城辐射带动乡村能力,促进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利用办公楼屋顶及车棚顶建设光伏设施,树立党政机关带头使用清洁能源形象。党政机关可利用的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到50%以上。特色小镇可利用的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到60%以上。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
(改建)大型停车场地安装光伏发电设施,安装比例达到100%。负责推进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公共基础设施上安装光伏发电设施,安装比例达到90%以上。
六、县交通运输局
负责全县汽车站、公交站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