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为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源80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加强生态环境准入管理。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审批要严格落实国家及省的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
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或分散式治理及就近回用。(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五)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协同控制。合理规划污染地块土地用途
条件,统筹区域项目建设规模和开发时序。第三章 容量分配管理第七条 自治区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统筹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容量分配管理,每年度根据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目标、国家下达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
。市场化并网项目、“绿电园区”试点项目、可再生能源离网制氢项目、国家大型新能源基地项目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政策执行。第三条 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包括规划、容量分配、备案、建设及接网、竣工验收
条件,统筹区域项目建设规模和开发时序。第三章 容量分配管理第七条 自治区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统筹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容量分配管理,每年度根据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目标、国家下达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
。市场化并网项目、“绿电园区”试点项目、可再生能源离网制氢项目、国家大型新能源基地项目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政策执行。第三条 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包括规划、容量分配、备案、建设及接网、竣工验收
清单、任务清单和项目清单,指导推动乡村建设重点任务落地落实。(1)配合县自然资源局落实乡村规划建设管理专项行动。(2)配合县交运局落实农村道路畅通专项行动。(3)配合县水利局落实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
18个行政村实施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每个行政村建设100千瓦风电项目或200千瓦光伏发电项目,2024年度实现镇内全面覆盖。该工作由县发改局牵头,国网抚松供电公司、地方水电抚松供电公司、各乡镇配合落实
潜力较大的基础设施项目资产,包括交通、水利、清洁能源、保障性租赁住房、水电气热等市政设施、生态环保、产业园区、仓储物流、旅游、新型基础设施等。统筹盘活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的项目资产,包括综合交通枢纽
贷款;整合全县营利性水库、水厂和水电等水利资源资产,以水利资产作为标的物进行融资租赁;以水库+水厂TOT的形式,筹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运维资金;及时调整水价,以水价改革与水费收取为抓手,建立供水价格与原水
期间电力供需平衡。充分发挥大电网平台优势,用好省间电力现货市场,加大跨省跨区电网错峰支援、余缺调剂力度。加强与气象、水利部门合作,持续跟踪、关注重点水库的蓄水进度,合理安排水电发电,统筹协调冬季保供和蓄水保
增长15.4%,占总装机比重为48.7%,同比提高3.1个百分点,电力延续绿色低碳转型趋势。分类型看,水电4.1亿千瓦;核电5553万千瓦;并网风电3.5亿千瓦,其中,陆上风电3.2亿千瓦、海上风电
10月14日,国家节能中心组织开展绿电交易、绿证交易与碳达峰碳中和评价考核政策协同专题讲座,邀请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水电水利规划总院(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专家就可再生能源消纳、绿电交易
2025年达到2500万千瓦以上,2030年达到4000万千瓦以上。纳入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规划“十四五”重点实施的13个抽水蓄能电站今年内全部核准启动建设,到2030年全省抽水蓄能装机达到2000万千
调峰电源,适度提高水电、风电、光伏发电和不可中断用户高占比地区的配置比例,到2025年全省应急备用电源达到270万千瓦以上。在有规模热(冷)负荷的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空港新区等区域因地制宜建设背压式
10月13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重点盘活交通、水利、清洁能源、保障性租赁住房、水电气热等市政设施、生态环保、产业园
,提高项目收益水平,提升资产吸引力。(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完善项目盘活条件。针对存量资产项目具体情况,分类落实各项盘活条件。对拟盘活的存量项目,依法依规完善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