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松桃县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试点项目(一期)EPC总承包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含联合体),中标单价:3.25元/W。据悉,该项目招标人为贵州浙电投新能源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二、更大力度激发有潜能的消费4.稳定和扩大传统消费、大宗消费。省财政支持各地围绕智能家电(家居)、文旅、百货、餐饮等领域发放消费券,鼓励企业配套开展
实施省制造业融资财政贴息专项。(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积极推进工业大用户直供气,降低供气成本。(责任单位:省能源局)中小微企业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按90%收取,水土保持补偿费继续按现行收费标准80%收取
建设。鼓励在养殖鱼塘等水面建设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六)“光伏+”工业鼓励在
;基础设施投资增长2%以上,其中,水利基础设施投资增长15%以上、占基础设施投资比重提高至50%以上,信息基础设施投资增长10%以上、占基础设施投资比重提高至12%以上。——投资质效显著提升。项目落地
首批防洪防涝、农田水利等145个增发国债项目,确保把项目建成民心工程、优质工程、安全工程、廉洁工程。(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审计厅、水利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应急
专项行动。聚力打造“千亿斤江淮粮仓”,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和管护力度,新建210万亩、改造提升210万亩高标准农田。支持产粮大县农田水利建设和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做好“三头三尾”增值大文章,推进十大
交通运输厅)(六)深入开展水利投资专项行动。着力推进水网先导区建设,加快实施引江济淮二期、凤凰山水库、沿淮行蓄洪区等其他洼地治理、淮河流域一般行蓄洪区建设等重大工程,新开工淮河干流峡山口—涡河口段行洪区
地”和混合用地改革试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开展分区分类探索国有林场经营性收入分配激励机制试点。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实施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推动煤电联营、煤电和新能源联营。出台水利工程供水
价格管理办法,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投建运管。加快建立城镇供水与水利工程供水价格联动机制。出台农村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深化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改革。健全完善油气管道运输、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和集中供热价格机制
主管部门出具的土地(场地、海域)说明文件、允许用地(用海)证明文件、不涉及军事设施和文物的说明文件等支持性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二)县级初审。县级能源主管部门牵头会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对
项目核准(备案)手续、建设条件等进行审查,确保项目符合土地、环保、水利等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审查同意后,于3月3日前通过新能源云平台同步提交至电网企业和市级能源主管部门。(三)电网接入审查
公司、港航水利集团组建;全省国有“三资”清查处置收益超千亿元,发放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超170亿元。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积极推进长江中游三省
集成发力强化发展支撑。一体布局电力、算力、动力建设,基础设施承载能力整体增强。强网络,交通网、水利网、物流网加密提质,新增高速公路200公里、总里程达7530公里,提质改造国省干线300公里、总里程达
投资增速,生态环保、交通、能源和水利投资增速快于面上投资增速。(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县〔市、区〕政府。以下工作均需各市、县〔市、区〕政府落实,不再列出)二、发挥省重大建设项目带动支撑作用
、不存在要素制约和重大技术问题的省级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由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审查,省水利厅复核并出具行业审查意见。鼓励开展项目全过程咨询、工程总承包(EPC)等,探索推进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
。因地制宜推进撂荒地利用,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对确无人耕种的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多途径种好用好。(三)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坚持质量第一,优先把东北黑土地区、平原地区、具备水利灌溉条件地区的耕地建成高标准
分类开展盐碱耕地治理改良,“以种适地”同“以地适种”相结合,支持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推进重点水源、灌区、蓄滞洪区建设和现代化改造,实施水库除险加固和中小河流治理、中小型水库建设等工程。加强小型农田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