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五大战略、打造六个样板地的总体要求,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示范先行、有序推广,积极发展光伏发电项目,全力推进新能源开发应用和节能减排,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奋力打造新时代共同富裕新高地,努力为
、质量标准等因素,明确投资开发主体作为第一责任主体,实施资源开发建设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详见附件一),同时在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要进行安全评估,完善保险制度等相关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和运营。
(四)坚持示范引领
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积极探索源网荷储一体化和风光水火互补开发模式。积极推进“光伏+”发展模式,大力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有序推进集中式风电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并提出多项
重点工程,包括:(一)新能源倍增工程。1、光伏项目积极推进“光伏+”发展模式,充分利用襄阳、宜昌、黄石、十堰、荆州、孝感、黄冈、随州等地区的一般农用地、鱼塘、水面、采矿废弃地等土地资源,建设一批光伏+农业
日期间建成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非居民用户侧储能项目给予财政补助。其中,新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根据实际发电量按每千瓦时0.1元给予补助,连续补3年(与金华补助标准一致),一年发放一次;对非居民用户侧储能项目
工业厂房要将光伏建设相关要求纳入新建工业厂房项目土地出让条件和规划条件,实现可利用面积100%建设(试点要求:80%);新建民用建筑推广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安装比例达到60%以上,其中未来社区安装比例
。建立晾晒机制,对照年度目标,每月跟踪项目进展,督促加快项目建设。
(二)实施财政补助。设立专项资金,对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非居民用户侧储能项目
2030年,天然气消耗量减少40%以上,碳捕集、利用和封存(CCUS)量达到2000-3000万吨CO2;到2050年石油和天然气行业实现净零排放。具体措施包括:①建立石油和天然气新项目监管平台,促进项目
快速发展;②通过推动海上电气化转型,进一步减少海上石油和天然气的碳排放,以确保天然气仍是低碳选择;③到2030年在英国东北和西北地区,提供10亿英镑进行4个CCUS项目的试点部署;④发布CCUS和
投运发电容量920万千瓦,其中:风电710万千瓦、火电200万千瓦、光伏20万千瓦,累计发电量已突破1500亿千瓦时,实现产值达450亿元。2021年全县在建发电项目422万千瓦,其中:火电200万千
瓦,风电160万千瓦, 光伏62万千瓦。
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
为持续做好后续新能源项目开发工作,瓜州县委托西勘院对适宜新能源开发的存量土地进行整体规划,目前开发区域布局已划定,规划区内规划风电
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新建建筑应用
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应充分利用建筑屋顶、立面等适宜场地空间配置太阳能光伏系统。太阳能光伏系统遵循安全可靠、协调美观、经济适用的原则,与建筑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
、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投入使用,其造价按建设单位实际投资情况计入工程费用。积极开展光伏建筑一体化设计建设,鼓励采用光伏屋面材料、光伏玻璃幕墙等建材型光伏构件。新建民用建筑项目的太阳能光伏系统应设置发电计量
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出水达到准IV类水标准,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以上。引导社会资本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5年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95%。完善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系统
装配式建筑,建设用地供地方案及建筑规划、建设条件应明确装配式建筑比例等有关要求,并落实到土地使用合同。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推广预制内隔墙板、楼梯板、楼板,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筑工程按规定采取装配式
、工作重点和建设时序,整体、有序推进分布式光伏示范试点工作。
普惠共享,多元共治。创新推广模式,结合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等工作,共建共治共享。鼓励更多市场主体参与项目建设和管理,特别是央企和国企参与
比例达到30%以上。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大型构筑物(建筑物)上空安装比例达到90%以上。
3、 新建建(构)筑物:新建工业厂房比例达到80%以上;新建民用建筑推广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
支持绿色建筑发展前置绿色信贷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解决信贷投入和绿色建筑认定期限错配问题,保证绿色建筑项目及时享受绿色信贷差异化优惠政策。
绿色建筑是什么?绿色建筑贷款发放范围
是什么?前置绿色信贷认定内涵是什么?中国人民银行雄安新区营业管理部相关负责人对《办法》进行解读。
绿色建筑项目及时享受绿色信贷差异化优惠政策
《办法》提出,所称绿色建筑是指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