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21〕96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
综合利用项目(产品)的税收优惠政策。贯彻绿色循环发展理念,积极落实国家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和减免税政策。3.推动标准认证落实。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为企业提供绿色信贷支持。推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十四五”城镇化与城市发展科技创新专项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十四五”城镇化与城市发展科技创新专项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
机组供电煤耗下降到295克标准煤/千瓦时。扩大天然气供给和消费规模,推进煤层气规模化开发,加快省外气源入皖通道和“双调峰”气电项目建设。到2025年,天然气供给和消费量超过120亿立方米。推动石油消费
(八)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口,细化“两高”项目界定标准,全面排查在建、拟建、存量“两高”项目,实施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新建、改扩建“两高”项目,严格落实国家
建筑业主单位(含使用单位)建设光伏项目,择优选取专业化企业开展项目的建设运营,有序推进项目建设。二、完善光伏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加强建筑安装光伏发电设施的安全性评价和管理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制定光伏项目
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组织项目验收,电网企业负责并网验收。三、培育光伏产业和骨干企业。支持企业和科研机构持续提升光伏材料、组件及配套设备等技术水平,强化光伏装备、电池片及组件、系统集成、电站建设
对标服务,推进能效标准引领行动和重点领域节能降碳行动。(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十)完善建筑绿色用能政策。重点围绕提升新建建筑绿色低碳节能标准、绿色建造、可再
量等核算标准。健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能效技术标准,探索建立分行业的产业能效控制性准入标准。(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四十一)深化能源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
电力业务许可证,符合市场化交易准入条件、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在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完成注册的发电企业。3. 售电公司。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体改规
、双面PERC电池(P型背面钝化电池),TOPCon电池(隧穿氧化层钝化接触电池)、HJT电池(异质结电池)3.铝浆、银浆原文如下: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为全力以赴抓实发展第一
疫苗研发生物制品批签发实验室建设)2.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血液制品、细胞制品、创新药、改良型新药、仿制药等3.新药发现、成药性评价、临床评价及技术转移与产业孵化四个联合平台建设4.GAP标准
2吉瓦。通知还指出,制定“光伏+”规划建设管理指导标准,在城乡规划、建筑设计和旧建筑改造中统筹考虑光伏发电应用。原文如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嘉兴市推进“光伏
打造一批“光伏+”示范镇(街道)、园区和企业,树立一批具有示范性、可复制的“光伏+”特色领域应用典型案例,探索形成一批“光伏+”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和新模式,培育引进一批规范化、标准化的“光伏
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经信节能函〔2022〕132号各市经信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安徽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经济和
牵头,省发展改革委配合)2.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全面排查在建、拟建、存量“两高”项目,实施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严格控制新增“两高”项目审批,认真分析评估拟建项目必要性、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