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97.1%,112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98.2%,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达92.9%。修复和新造红树林1.7万亩。三是碳达峰碳中和稳步推进。成功发行首批广西林业碳票28张
。一是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战略。深化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经济互补和协同发展,扩大与长江经济带发展产业、经贸、物流、科技合作交流,加强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海南自贸港协同联动,深化与周边省份合作。高质量高标准
万吨 ,其中 海水鱼产量达 90 万吨,持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5.林业产业加速提质。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加 快打造三产融合、技术先进、竞争有序、绿色低碳的现代 林业产业体系。创建国家林业产业
去年以来,光伏电站用地用林监管愈发趋紧,国家林草局及各省相关部门陆续公布了部分典型违规项目详情。12月27日,为切实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保护好林草资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开通报2024年第四批9个毁林
、平塘县四起光伏项目毁林毁草典型案件开展挂牌督办,要求严格按照“案件查处、林(草)地回收、追责问责”三个到位推进查处整改。一、黔西市洪家渡水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违法占用林地、草地案贵州乌江水电开发
能源安全和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为前提,科学确定达峰目标,谋划实施路径,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积极稳妥推动各领域、各行业碳达峰行动,打造优势互补、各具特色的区域经济板块。2.坚持
,提高抓好绿色低碳发展的能力水平。(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溧水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六)生态增汇行动1.优化林业碳汇结构。继续加强“国家园林城市”建设,用好“碳中和与生态产品价值化研究院
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积极稳妥推动各领域、各行业碳达峰行动,打造优势互补、各具特色的区域经济板块。2.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推动有为政府、有效市场、有机社会协同发力,配合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
分工负责)(六)生态增汇行动1.优化林业碳汇结构。继续加强“国家园林城市”建设,用好“碳中和与生态产品价值化研究院”“林木生物质低碳高效利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林下经济研究院”等校地共建创新平台资源,积极
用地政策条件下,优化实施林光互补、牧光互补等,提升土地综合利用价值。实施新能源+文旅,鼓励各市县完善乡村旅游重点村和三个一号旅游公路驿站等区域新能源充电桩、乡村亮化工程和生活配套服务设施,推动新能源下乡
厅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山西省水利厅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山西省商务厅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12月20日
低碳经济发展新模式。(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市环境局怀集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3.推进产业循环化发展。按照“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
能新模式。加快农村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的利用。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推广节能低碳农业大棚、电动农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节能低耗农机装备、节能大棚。大力发展农光互补、“光伏+设施
12月25日,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甘肃省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发电项目用地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管控要求,优化大型光伏基地和光伏发电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甘肃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发电项目用地管理的通知甘资发〔2024〕200号各市州、兰州新区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能源主管部门:为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
方式按“村企合作”模式共享收益,共同参与风电项目开发建设运营,加强运维检修管理,保障机组稳定可靠运行和项目生产安全。推进风电与分布式光伏等其他清洁能源形成乡村多能互补综合能源系统,统筹负荷、调节资源等
协调推进机制、加强政策支持等情况。(二)建立项目收益分配机制情况。(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业等部门出具的项目预审意见或支持性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压覆耕地、矿产、建设用地、用林用草、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等。(四)市州电网企业出具的支持性意见。
2025年,全县光伏装机达到50兆瓦,风电装机达到80兆瓦。到2030年,全县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发电装机达到200兆瓦。(县发改局、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
节能管理信息化水平,提升节能减排测控技术和手段,增强在线实时监测能力,建立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加强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监测与数据报送,推进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的统一采集、相互补充、交叉校核。构建温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