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在新能源项目并网运行后,可及时通过平台申请进入补贴目录并纳入补贴范围。(三)调整光伏开发指标分配限制,促进分布式光伏项目发展。建议对于地面建设的村级电站,应从单体规模上加以限制
国家能源局发布风电红色预警后,没有新并网风电接入项目,光伏项目保持稳定有序增长;随着低风速风机技术逐步成熟,青海省风电项目增长较快,光伏项目增速较为稳定。(二)新能源并网接入工作开展情况新能源并网接入工作整体
范围。
(三)调整光伏开发指标分配限制,促进分布式光伏项目发展。建议对于地面建设的村级电站,应从单体规模上加以限制,从指标上给予松绑。综合考虑土地林业等部门政策因素,对于农光、渔光互补分布式项目从农业
发布风电红色预警后,没有新并网风电接入项目,光伏项目保持稳定有序增长;随着低风速风机技术逐步成熟,青海省风电项目增长较快,光伏项目增速较为稳定。
(二)新能源并网接入工作开展情况新能源并网接入工作
厅要对深度贫困村建设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所需土地予以重点保障,对其他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所需土地予以倾斜支持。省林业厅要加强对光伏项目选址指导,对符合用地条件的光伏扶贫项目,开辟审核审批快速通道,调剂
大别山、武陵山、秦巴山、幕阜山四大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深度贫困县为主战场,以村级和户用光伏电站项目建设为重点,按照省级统筹、市县负责、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政策扶持、注重实效的总体思路,因地制宜,创新
,以大别山、武陵山、秦巴山、幕阜山四大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深度贫困县为主战场,以村级和户用光伏电站项目建设为重点,按照省级统筹、市县负责、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政策扶持、注重实效的总体思路,因地制宜,创新
长期有效运行、持续发挥效益。
(三)工作目标。
2017-2019年,用3年时间在深度贫困县和全省符合条件的约3000个贫困村或贫困户所在村建设光伏扶贫项目,重点建设50-300千瓦的村级光伏电站,适度
厅要对深度贫困村建设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所需土地予以重点保障,对其他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所需土地予以倾斜支持。省林业厅要加强对光伏项目选址指导,对符合用地条件的光伏扶贫项目,开辟审核审批快速通道,调剂
大别山、武陵山、秦巴山、幕阜山四大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深度贫困县为主战场,以村级和户用光伏电站项目建设为重点,按照省级统筹、市县负责、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政策扶持、注重实效的总体思路,因地制宜,创新
国土资源厅要对深度贫困村建设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所需土地予以重点保障,对其他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所需土地予以倾斜支持。省林业厅要加强对光伏项目选址指导,对符合用地条件的光伏扶贫项目,开辟审核审批快速通道,调剂
、武陵山、秦巴山、幕阜山四大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深度贫困县为主战场,以村级和户用光伏电站项目建设为重点,按照省级统筹、市县负责、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政策扶持、注重实效的总体思路,因地制宜,创新
光伏扶贫项目,享受国家相关税收减免政策。 (七)完善土地、林地等支持政策。省国土资源厅要对深度贫困村建设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所需土地予以重点保障,对其他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所需土地予以倾斜支持。省林业厅要加强对光伏项目
领跑基地项目,不含光伏扶贫村级电站和分布式光伏系统。监测评价工作将按省级行政区域开展,对于存在多个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资源区的省级行政区域,按资源区分别进行评价。
根据年等效利用小时数,全国划分为三类
);除已纳入以往年度建设规模且已开工建设的续建光伏项目外,建议电网企业暂缓受理项目并网申请,企业谨慎投资。
评价结果为绿色的地区,能源局将按规划保障其开发规模并视情予以支持;评价结果为橙色的地区能源局可视
光伏电站和领跑基地项目,不含光伏扶贫村级电站和分布式光伏系统。
二、建立科学监测评价体系。评价体系统筹考虑各地区开发市场环境和投资运营风险,由竞争力和风险两类评价指标组成,采取综合评价与约束性指标判定
续建光伏项目外,建议电网企业暂缓受理项目并网申请,企业谨慎投资。评价结果为绿色的地区,国家能源局将按规划保障其光伏电站开发规模并视情予以适度支持,地方政府和企业可有序安排投资建设。评价结果为橙色的地区
限,发展空间更广阔。根据2017 年7 月发布的《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不限建设规模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村级扶贫电站以及跨省跨区输电通道配套建设的光伏电站均不受指标限制
管理办法》将可再生能源发电电量分为保障性收购电量和市场交易电量,其中明确规定,分布式光伏项目暂时不参与市场竞争,上网电量由电网公司全额收购。在保障消纳的同时,政府积极尝试推动分布式进入市场化交易。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