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邵志明承诺所持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60个月内不通过深交所中小企业板挂牌向社会公众出售。
履行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无
无
重大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314,946,301.57
278,749,011.23
12.99%
股本(股)
144,000,000.00
144,000,000.00
人民币,加上融资成本减少12.6%,令期内纯利急升。于2009年6月30日,公司的银行结余、现金及已抵押银行存款约15.08亿元人民币。净负债对公司拥有人应占股本权益由2008年底的105.5%下降
电厂,具备703.8兆瓦的权益装机容量及每小时1,756.4公吨的权益抽汽量,同比分别增长3.1%及5%。此外,位于内蒙古自治区的灰腾梁项目设有装机容量为49.5兆瓦的风力发电厂,预期将于2009年下
数据根据股票薪酬、某些非现金衍生收益与亏损公允价值的变动、以及可供出售 证券的减值损失进行了调整(请参见第9页的对照表)
-- 该季度交付了99.1兆瓦的太阳能电池,而
嵌入式衍生工具公允价值的变动,以及可售证券的减值损失进行了调整,该公司按非公认会计准则计算的基本和稀释后每股 ADS 净盈余分别为人民币1.75元(合0.26美元)和人民币1.61元(合0.24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