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标杆电价和保障性收购利用小时数,结合市场竞争机制,通过落实优先发电制度,在确保供电安全的前提下,全额收购规划范围内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其中,《办法》将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年发电量分为
了保障性收购电量部分和市场交易电量部分。按照文件规定,保障性收购电量部分通过优先安排年度发电计划、与电网公司签订优先发电合同(实物合同或差价合同)保障全额按标杆上网电价收购;超出保障性收购电量范围的
全额收购20年。并且此前法律规定,项目业主每个月可以有一次选择权,可以选择享受国家规定的固定上网电价,也可以选择直接参与市场竞争,在此基础上再享受一定额度的补贴。
而在新出台的《可再生能源法》中则引入市场机制
、离岸风电每年为6.5GW,生物质能为每年1GW,此政策一直到2020年。由此可以看出,政府正在对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规模进行控制。
另外一个较大的调整是,原有的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对可再生能源以固定电价进行
每个月可以有一次选择权,可以选择享受国家规定的固定上网电价,也可以选择直接参与市场竞争,在此基础上再享受一定额度的补贴。而在新出台的《可再生能源法》中则引入市场机制,即实行强制的直接销售。这些直接销售首先
1GW,此政策一直到2020年。由此可以看出,政府正在对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规模进行控制。另外一个较大的调整是,原有的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对可再生能源以固定电价进行全额收购20年。并且此前法律规定,项目业主
动力。
《管理办法》指出,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是指电网企业(含电力调度机构)根据国家确定的上网标杆电价和保障性收购利用小时数,结合市场竞争机制,通过落实优先发电制度,在确保供电安全的前提下
计划、与电网公司签订优先发电合同(实物合同或差价合同)保障全额按标杆上网电价收购;
超出保障性收购电量范围的,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充分发挥可再生能源电力边际成本低的优势,通过参与市场竞争的方式实现
。《管理办法》指出,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是指电网企业(含电力调度机构)根据国家确定的上网标杆电价和保障性收购利用小时数,结合市场竞争机制,通过落实优先发电制度,在确保供电安全的前提下,全额收购规划范围内
优先发电合同(实物合同或差价合同)保障全额按标杆上网电价收购;超出保障性收购电量范围的,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充分发挥可再生能源电力边际成本低的优势,通过参与市场竞争的方式实现优先发电和促进多发满发
动力。
《管理办法》指出,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是指电网企业(含电力调度机构)根据国家确定的上网标杆电价和保障性收购利用小时数,结合市场竞争机制,通过落实优先发电制度,在确保供电安全的前提下
计划、与电网公司签订优先发电合同(实物合同或差价合同)保障全额按标杆上网电价收购;
超出保障性收购电量范围的,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充分发挥可再生能源电力边际成本低的优势,通过参与市场竞争的方式实现
。水力发电参照执行。
第二章 全额保障性收购
第三条 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是指电网企业(含电力调度机构)根据国家确定的上网标杆电价和保障性收购利用小时数,结合市场竞争机制,通过落实优先发电
不能履行的发电量应采用市场竞争的方式由各类机组竞价执行。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保障性收购电量范围内的限电补偿费用标准按项目所在地对应的最新可再生能源上网标杆电价或核定电价执行。
第十条 电网企业
。办法总共分为五章、总计二十五条内容。世纪新能源网记者注意到,办法的主要亮点在于: 《办法》明确:电网企业(含电力调度机构)根据标杆电价和保障性收购小时数,结合市场竞争机制,通过落实优先发电制度,在确保
构)根据国家确定的上网标杆电价和保障性收购利用小时数,结合市场竞争机制,通过落实优先发电制度,在确保供电安全的前提下,全额收购规划范围内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水力发电根据国家确定的上网标杆电价
保障性收购第三条 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是指电网企业(含电力调度机构)根据国家确定的上网标杆电价和保障性收购利用小时数,结合市场竞争机制,通过落实优先发电制度,在确保供电安全的前提下,全额收购规划范围内
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水力发电根据国家确定的上网标杆电价(或核定的电站上网电价)和设计平均利用小时数,通过落实长期购售电协议、优先安排年度发电计划和参与现货市场交易等多种形式,落实优先发电
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是指电网企业(含电力调度机构)根据国家确定的上网标杆电价和保障性收购利用小时数,结合市场竞争机制,通过落实优先发电制度,在确保供电安全的前提下,全额收购规划范围内的可再生能源
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水力发电根据国家确定的上网标杆电价(或核定的电站上网电价)和设计平均利用小时数,通过落实长期购售电协议、优先安排年度发电计划和参与现货市场交易等多种形式,落实优先发电制度和全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