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屋顶光伏发电条件的项目,原则上要求利用屋顶配套建设光伏发电项目。该类企业光伏发电产生的电力负荷不纳入各地有序用电计划,可作为实施企业的机动负荷;自发自用发电量计入地方政府和用户节能量,不计入阶梯
和土地出让合同中予以明确。鼓励企业现有屋顶资源出租用于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依据年碳排放量及社会、生态综合效益,提升有序用电等级,优先审批因转型升级所需的电力增容需求。政府性投资建设的建筑物,其屋顶符合
/年的配套补助,具体面积以三方协议约定中的建筑物屋顶面积数为准,补贴期限为五年。(七)加强节能和有序用电扶持。对年综合能耗超过5000吨标准煤且具备屋顶光伏发电条件的新建项目,原则上要求利用屋顶配套建设
执行有序用电计划时予以优先支持。 下一页 五、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滨海新城分布式光伏发电推进工作协调小组
光伏发电屋顶企业,财政给予屋顶企业2元/平方米/年的配套补助,具体面积以三方协议约定中的建筑物屋顶面积数为准,补贴期限为五年。(七)加强节能和有序用电扶持。对年综合能耗超过5000吨标准煤且具备屋顶光伏
规模,在分配年度用能总量时予以适当倾斜,在执行有序用电计划时予以优先支持。五、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滨海新城分布式光伏发电推进工作协调小组,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
/年的配套补助,具体面积以三方协议约定中的建筑物屋顶面积数为准,补贴期限为五年。(七)加强节能和有序用电扶持。对年综合能耗超过5000吨标准煤且具备屋顶光伏发电条件的新建项目,原则上要求利用屋顶配套
,在执行有序用电计划时予以优先支持。五、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滨海新城分布式光伏发电推进工作协调小组,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经发局、安监局、招商一局、招商二局、招商
项目,对2016年底前并网发电的光伏发电屋顶企业,财政给予屋顶企业2元/平方米/年的配套补助,具体面积以三方协议约定中的建筑物屋顶面积数为准,补贴期限为五年。
(七)加强节能和有序用电扶持。对年综合能耗
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企业,根据其发电规模,在分配年度用能总量时予以适当倾斜,在执行有序用电计划时予以优先支持。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滨海新城分布式光伏发电推进工作协调小组
企业2元/平方米/年的配套补助,具体面积以三方协议约定中的建筑物屋顶面积数为准,补贴期限为五年。(七)加强节能和有序用电扶持。对年综合能耗超过5000吨标准煤且具备屋顶光伏发电条件的新建项目,原则上
时予以适当倾斜,在执行有序用电计划时予以优先支持。五、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滨海新城分布式光伏发电推进工作协调小组,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经发局、安监局、招商一局
在其年度用能指标中予以抵扣。同时依据年碳排放量及综合社会、生态效益,提升该企业有序用电等级,优先审批其因转型升级所需的电力增容需求。 (五)严格执行光伏发电价格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明确
光伏系统所发电量可以在其年度用能指标中予以抵扣。同时依据年碳排放量及综合社会、生态效益,提升该企业有序用电等级,优先审批其因转型升级所需的电力增容需求。(五)严格执行光伏发电价格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关于
督查企业能源双控指标的落实;(二)负责光伏系统所发电量在企业能源消费总量中抵扣;(三)负责企业有序用电等级,审批企业电力增容。三、县财政局(一)负责光伏发电专项资金的筹措和管理;(二)负责政府性投资
有序用电等级,优先审批其因转型升级所需的电力增容需求。 (五)严格执行光伏发电价格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明确光伏发电价格政策等事项的通知》(浙价资〔2014〕179号)等规定精神,光伏发电
项目的本县企业,其光伏系统所发电量可以在其年度用能指标中予以抵扣。同时依据年碳排放量及综合社会、生态效益,提升该企业有序用电等级,优先审批其因转型升级所需的电力增容需求。(五)严格执行光伏发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