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近日下发《关于深化能源行业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鼓励发展能源项目直接融资。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拓宽和优化能源领域投资项目的直接融资渠道,鼓励符合条件的能源企业开展
资金对能源项目建设的投资机制。大力发展债权投资计划、产业投资基金、资产支持计划等融资工具,引导社保资金、保险资金、企业年金等用于收益稳定、回收期长的能源项目。
《意见》也提出,对能源领域政府投资项目
制度。进一步取消下放能源投资项目核准权限。严格按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规定核准能源项目,目录范围外的项目,一律实行备案制,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审批。(三)建立能源投资项目管理权力清单制度。能源项目
核准机关要根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制定本级能源投资项目管理权力清单,国家能源局要抓紧制定并试行《国家能源局权力和责任清单》。各省级能源项目核准机关要根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规定的权限开展
制度。进一步取消下放能源投资项目核准权限。严格按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规定核准能源项目,目录范围外的项目,一律实行备案制,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审批。
(三)建立能源投资项目管理权力清单制度
。能源项目核准机关要根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制定本级能源投资项目管理权力清单,国家能源局要抓紧制定并试行《国家能源局权力和责任清单》。各省级能源项目核准机关要根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规定的权限
能源投资项目管理权力清单制度和责任清单制度,后者明确,能源项目核准机关要厘清职权所对应的责任事项,明确责任主体,健全问责机制。按照简化程序、优化流程、透明高效的原则,制作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规范每个环节的
。能源投资项目核准只保留选址意见和用地(用海)预审作为前置条件,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各级能源项目核准机关一律不得设置任何项目核准的前置条件,不得发放同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路条性文件。
由于能源行业技术
愈发艰难;再次,非化石能源“步步紧逼”,2017年,新开工水电、核电装机规模分别为2000万千瓦、1000万千瓦,新增风电、光伏并网装机容量分别为2000万千瓦、1800万千瓦,这些非化石能源项目的陆续
环境,降低社会整体成本,同时,完善分配机制,激发民间智慧,让更多的人来参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油气行业效益继续向下游转移。从油气行业整体来看,今年上游企业仍将在困境中艰难前行,下游企业保持稳定
,《意见》还提出建立能源投资项目管理权力清单制度和责任清单制度,后者明确,能源项目核准机关要厘清职权所对应的责任事项,明确责任主体,健全问责机制。实行备案制的能源投资项目,备案机关要通过全国投资项目
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或政务服务大厅,提供快捷备案服务,备案不得设置任何前置条件。能源投资项目核准只保留选址意见和用地(用海)预审作为前置条件,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各级能源项目核准机关一律不得设置任何项目
瓦,新增风电、光伏并网装机容量分别为2000万千瓦、1800万千瓦,这些非化石能源项目的陆续开工、投产,无异于对传统煤电企业形成了挤压之势。
原油对外依存度增加,终端销售竞争更加激烈。随着中国经济增速缓
分配机制,激发民间智慧,让更多的人来参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油气行业效益继续向下游转移。从油气行业整体来看,今年上游企业仍将在困境中艰难前行,下游企业保持稳定增长,产业链效益从上
跟随向自主创新转变,着力突破重大关键能源技术,加快建设智慧能源管理系统,增强需求侧响应能力,实现能源生产和消费智能互动。推动能源体制机制创新,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提高能源资源配置效率,为
信息化手段,全面提升终端能源消费智能化、高效化水平,发展智慧能源城市,推广智能楼宇、智能家居、智能家电,发展智能交通、智能物流。培育基于互联网的能源消费交易市场,推进用能权、碳排放权、可再生能源配额等
可再生能源,实现供需平衡,完善国外能源输入通道。(五)全面建设“互联网+”智慧能源。鼓励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的智能化生产,推动化石能源开采、加工及利用全过程的智能化改造,加快开发先进储能系统。加强
处理技术及装备研发。加快重劣质油组合加工技术等关键技术研发,积极推动油品质量升级关键技术研发及推广,突破分布式能源微燃机制造技术,推广单燃料天然气车船应用技术。(三)大力发展智慧能源技术。推动互联网与
能源需求,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碳排放量不断下降。以主动创新为动力。加快能源科技创新步伐,推动能源技术从被动跟随向自主创新转变,着力突破重大关键能源技术,加快建设智慧能源管理系统,增强需求侧响应能力
,发展智慧能源城市,推广智能楼宇、智能家居、智能家电,发展智能交通、智能物流。培育基于互联网的能源消费交易市场,推进用能权、碳排放权、可再生能源配额等网络化交易,发展能源分享经济。加强终端用能电气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