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村3.5万户山区住户“煤改电”;积极融入城市副中心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瞄准“数字化低碳城市电网”建设目标,发挥碳排放监测服务平台作用,努力在零碳园区、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形成更多成果。国网
供电能力,全力确保19项迎峰度冬重点工程按期投运,提升成都等负荷中心供电能力500万千瓦;利用德宝直流反送,进一步加大度冬期间“外电入川”的支援力度;积极推进1000千伏川渝特高压交流工程,优化攀西电网
分类引导和集约利用,推动5G网络共建共享,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加快完善通信、运算、存储、传输等设备能效标准,建立健全绿色数据中心标准体系,强化能耗监测和指标统筹,提高数据中心能效水平
硅基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弘元新材料单晶硅材料研究开发中心、双良低碳产业技术研究院、大全新能源研究院、明阳北方智慧能源研究院等企业研发机构建设。2023年,培育认定国家、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
新型基础设施领域的应用水平。面向“东数西算”等重大工程提升能源保障供给能力,建立分布式光伏集群配套储能系统,促进数据中心等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探索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多能互补的智慧能源系统、智能微电网
领域重点突破,锻造产业长板,补齐基础短板,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抗风险能力。(六)健全技术创新支撑体系在能源电子领域支持建立制造业创新中心、碳中和未来技术学院等研发创新平台,推动产业基础研究,加大低碳零碳负
减碳。加快数字化技术应用,推动能源全产业链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实现能源开发、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等全过程用能和碳排放监测。鼓励智能光伏等产业技术创新升级和多行业特色应用。鼓励建设智慧能源管理系统。五
。坚持民生优先、共享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提升能源普遍服务水平,强化民生领域能源需求保障,推动能源发展成果更多更好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增进民生福祉。(三)总体目标。锚定力争2060年前实现
、加工、储运、销售等全过程用能和碳排放监测。鼓励智能光伏等产业技术创新升级和多行业特色应用。鼓励建设智慧能源管理系统。六、推动用能方式绿色转型升级(十五)优化化石能源消费结构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强化能耗
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广播电视局、省统计局、省乡村振兴局、省大数据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气象局、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保监局、贵州
技术研究和应用。依托本市能源运行综合监测系统,加强能源计量智慧化管理。健全完善能源计量、碳排放计量审查制度,强化重点用能、碳排放单位的能源计量、碳计量要求。助力打造世界领先的数据中心集群,推动数据中心
升级改造。深入实施智能制造,持续推进工艺革新、装备升级、管理优化和生产过程智能化,打造一批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和标杆车间。在原材料领域加强全流程精细化管理,开展绿色用能监测评价,持续加大能源管控中心建设
碳排放基础数据库,深化重点行业碳排放实时监测。(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实施“工业互联网+绿色低碳”。加强以绿色数据中心为
和重点支持领域本措施适用于已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绿色低碳领域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业以及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机构。本措施重点支持可再生能源、核能、氢能、安全储能、智慧能源
(一)打造高水平创新载体。鼓励各类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加强绿色低碳创新平台建设,对落地深圳建设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在清洁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
和重点支持领域本措施适用于已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绿色低碳领域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业以及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机构。本措施重点支持可再生能源、核能、氢能、安全储能、智慧能源
(一)打造高水平创新载体。鼓励各类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加强绿色低碳创新平台建设,对落地深圳建设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在清洁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