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4.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3%,货物进出口总值增长22.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4.3%,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1%,居民消费价格上涨0.9%,新增城镇就业125.39万人
增长7%,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7%以上,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1.5个百分点,研发经费投入强度1.96%以上,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以上,固定资产投资
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内蒙古税务局、自治区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
4. 继续推进非接触式办税,进一步减流程、减材料、简方式,高效便捷服务市场主体。在自治区税收权限内,按规定对确有困难的纳税人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内蒙古税务局)
5. 降低企业社
光伏应用,打造绿色智慧交通。(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建设局、县公安局、县经商局、县发改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投公司)
(八)实施光伏+居民工程。
鼓励在城市联排别墅、住宅小区、公寓楼、安置房
)
(五)强化要素保障。
结合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在严守生态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红线的基础上,加强对地面光伏发电项目国土空间、用地指标的保障,支持在荒山荒坡、存量建设用地和低丘缓坡等非
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促进新型消费,加快线上线下消费有机融合,扩大升级信息消费,培育壮大智慧产品和智慧零售、智慧旅游、智慧广电、智慧养老、智慧家政、数字文化、智能体育、互联网+医疗健康、互联网+托育、互联网
标准进行建设。健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体系,引导高星级绿色建筑发展。累计创建5批、23个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4批、67个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城镇,建设省级绿色智慧示范住区61个。十三五期间,全省获得二星级及
以上绿色建筑标识项目9765万平方米,其中,运行标识项目881.2万平方米,居全国前列。2020年,绿色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92.6%。
2.新建建筑能效水平不断提高。实行建筑节能工程
示范县。
一年来,我们坚持建管并重,大幅改善城乡面貌。聚焦新型城镇化,找准痛点、破旧立新、内外兼修,城乡面貌焕然一新,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顺利完成四改一拆一通一落地三年行动首年目标,开工项目1141个
1400个,中心城区净增停车位5252个、新建改扩建便民市场15个,建成汉宁天然气长输管线和市级液化天然气应急储气调峰项目。开发公益性岗位2.3万个,发放就业补助、稳岗返还资金3.4亿元,城镇新增就业
措施。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守耕地红线。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签订耕地
统筹。合理引导灵活就业农民工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五、促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
(二十三)巩固提升产业结构
、钢铁等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同时带动装备制造等行业投资。
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孙伟明确表示要支持智慧交通、智慧能源建设,加快数字化融合基础设施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司副司长霍
,推进石化、钢铁等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同时带动装备制造等行业投资。三是社会民生领域补短板建设。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强卫生、教育、养老、托育等领域建设。
第二,强化资金要素保障。一是加强资金保障
开发利用,促进新能源就地开发、就地消纳利用。在巴彦淖尔、乌兰察布、锡林郭勒等地,开展风光农牧互补综合能源建设,提升城镇乡村清洁能源利用水平。
在鄂尔多斯、锡林郭勒等地采煤沉陷区、露天矿排土场,推进光伏
水平,以及多种能源综合发电智慧化调度运行水平,建设新型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大幅提升电力支撑水平,有效平抑新能源间歇性、波动性对电力系统带来的冲击。
3.大力推进需求侧响应能力建设。
电网企业要建设
,装备制造国产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能源技术合作取得新突破,智慧能源系统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六是能源产业发展更加集聚。大力发展先进核能、海上风电、太阳能等优势产业,加快培育氢能、储能、智慧能源等新兴产业
,我省能源绿色低碳发展面临更高要求。另一方面,我省仍处在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历史阶段,打造双循环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经济运行要保持在合理区间,都需要经济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能源需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