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对新上水泥、造纸等高耗能项目,原则上要实行用能权有偿使用交易和差别化电价政策。积极推动电能替代,推进城乡用能电气化建设和改造,提高全社会电气化水平。继续引导企业实施煤改气。严格涉煤项目准入,鼓励
排放控制、无组织排放控制、大宗物料产品清洁运输方面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到2025年,钢铁企业全面达到超低排放水平。建立健全绿色低碳技术推广机制,探索氢能冶炼及非高炉冶炼、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一体化等突破性
清单,按照“关停淘汰一批、改造提升一批、整合入园一批、兼并重组一批、帮扶提升一批”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综合整治,到2025年,全市整治“四无”企业5000家以上、整治高耗低效企业(含淘汰落后产能)5000
综合利用率。推进燃煤电厂、城市大型集中供热锅炉、工业燃煤锅炉和窑炉等耗煤领域的设备改造及智能化建设,加快落后窑炉、锅炉淘汰步伐,提高窑炉、锅炉效率,推广应用超低排放技术,从源头减少煤炭消耗及污染物
;太阳能资源。据气象局监测,我市2020年全年日照小时数为2171.8小时。无石油、天然气、油页岩资源。为有效利用地热能资源,市自然资源局将根据省级部门部署开展全市地热能勘探工作。(二)发展现状
,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开展节能减煤降碳攻坚行动。统筹推进节能增效、减煤降碳和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组织钢铁、有色金属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三)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全面推进城镇绿色规划、绿色建设、绿色运行管理,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快韧性城市和“无废城
压利用、智慧能源管理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促进就近大规模、高比例消纳可再生能源。文件还指出,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持续开展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供热、制冷、照明、用水等设施节能改造,推动公共机构
,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进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十四五”时期,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7%左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0%。到2025年,“两高”行业产能和数据中心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
超过30%。(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水利厅、省大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二)园区
分布式光伏实现并举发展。“光伏+工业”“光伏+建筑”“光伏+交通”“光伏+通信”“光伏+生态治理”等各种产业融合发展模式不断创新,我国光伏行业已进入多元化、规模化发展新阶段。(四)户用光伏成为支撑我国
、层压机、EL测试仪、IV测试仪、装框机、打胶机、上下载机械手等八种设备,已经全部实现国产化。2021年新投产线设备投资额为6.2万元/兆瓦。随着组件设备的性能、单台产能以及电池片效率不断提升,组件生产线
运行管理,加快建设低碳城市、韧性城市、海绵城市、“无废城市”。全面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加快发展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科学引导清洁取暖,加快工业余热供暖
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燃煤发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力争不高于318克标准煤/千瓦时。稳妥有序推动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用煤行业减煤限煤,鼓励用清洁电力、天然气等替代煤炭,推进煤化工绿色化发展。推广
清洁化低碳化和终端能源消费电气化。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项目,加快“陆上风光三峡”建设,推进鲁固直流特高压外送配套风电等项目,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渔光互补等,推动风光发电多元布局,到
清洁取暖同步实施,因地制宜使用太阳能、地热、空气能、工业余热、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满足建筑供热、制冷及生活热水等用能需求,组织省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大力发展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
了《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未来15年煤矿智能化发展目标。2021年以来,各地方与行业主管部门积极推动煤炭行业发展,主要产煤省市出台多项涉煤政策,持续强化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建设,煤炭优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