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5%; 3、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需为本企业注册机电一级建造师证及
联合体自行设定总承包方,但总承包方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同时提交已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与义务。总承包方负责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及应由EPC总承包单位完成的其他工作;
三、获取采购
; 2.投标人须为电力工程设计企业或光伏/储能工程施工企业。 1)电力工程设计企业满足以下条件: ①指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a、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b、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拟派
)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
、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至少满足以下要求:①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新能源发电)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资质等级:具备以下二者之一即可 ①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壹级 ②电力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全部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装卸、存储、保险;项目土地平整、整理、拦洪坝修筑、建筑工程、施工安装、电气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测、试运行至正常发电全阶段及全过程的工作及费用;组织电站并网专项验收(含电力
缺陷及问题的设备和材料、购买建设期工程保险以及质保期内的相关服务等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
(新能源)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应符合山西省印发《山西省
》第十七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3.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同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供应商须具备设计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或新能源设计丙级以上资质(含丙级)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需具备机电专业二级及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为电力工程设计企业或光伏/储能工程施工企业。
1)电力工程设计企业满足以下条件:
①指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
③承诺:中标后依法委托满足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承担施工任务,并得到招标人认可,如中标方同时具备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经招标人确认后,可自行承担施工任务,中标方对
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新能源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5、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