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利用量核算标准体系,量化各类建筑的可再生能源应用要求,建立配套的设计与验收管理体系。2022年起新建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和工业厂房全部使用一种或多种可再生能源。鼓励采用与建筑一体化的可再生能源应用形式,到
项目开发,统筹推进生物质和城镇生活垃圾发电项目,开展生物质能多种形式综合利用。到2025年,风电、光伏和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80万千瓦以上。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完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相关政策,提升
开放创新,营造更优投资发展环境(一)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以数字政府建设为主线,大力推行“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完善“综合一窗受理”系统功能应用,加快“蒙速办”移动端建设和应用整合,推动企业群众
、检验检测、质量攻关、创新研发等质量提升综合服务。推广“蒙检在线”服务平台,加强宣传推广营业执照“一照通行”,实现企业身份识别和实名认证,全面应用电子身份认证和电子印章。(责任单位:自治区
工业园区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鼓励燃煤机组灵活性改造,鼓励自建、购买储能或调峰能力配建新能源项目。对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定位、产业链配套的重大示范项目,光伏治沙、采煤沉陷区治理、矿区治理等生态保护
带动,加快建设省能源大数据中心、协同保供、综合能源服务等平台,推动智能机器人、一键顺控、无人机巡检、机械化施工等技术创新实践,深化绿色现代数智供应链、作业人员轨迹等数字化应用。国网黑龙江电力:配合
煤炭保能源安全,以煤电保电力稳定,以多元快速保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以一体化数字化保公司综合实力提升,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国家电投1月3日,国家电投召开工作例会分析2022年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对近期
奖励。◆ 促进绿色电力消费充分利用新增可再生能源不纳入地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政策,逐步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比例。◆ 推进储能规模化应用对装机容量1兆瓦及以上的新型储能电站,自并网投运次月起按放电量给予投资
新能源汽车。扩大出租、环卫、物流、通勤等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到2025年,主城区新增公交车基本实现电动化。鼓励市区新增或更新的出租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并且比例不低于80%。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
推进,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有效提升。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可安装光伏屋顶面积力争实现光伏覆盖率达到50%,既有建筑宜建尽建。2023年底前,全省开展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的地区,党政机关可建面积的建设比例
循环利用试点工作。全省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0%左右。(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51.强化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围绕废钢铁、废塑料、废旧轮胎、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等行业,选树一批技术先进
、管理规范的废旧物资综合利用优秀企业。开展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遴选工作,推广应用一批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争取纳入工信部再生资源综合用行业规范公告的企业达到80家以上
有序发展核电,大力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坚持创新引领,积极发展氢能源。加快构建适应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开展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考核,推动可再生能源高效消纳。截至2021年底
,清洁能源消费比重由2012年的14.5%升至25.5%,煤炭消费比重由2012年的68.5%降至56.0%;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突破10亿千瓦,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44.8%,其中水电、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均超
利用和热泵、高效储能技术应用力度,鼓励市场化方式推动分布式光伏、光热项目建设。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适度提高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和充电基础设施数量要求,印发《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指南》,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