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河北省开展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开发领域不当市场干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重点整治2023 年以来我省各地对风电
、光伏及抽水蓄能项目开发强制要求产业配套、投资落地等不当市场干预行为。具体包括:(一)各级政府或相关部门通过文件等形式,对新能源发电和抽水蓄能项目强制要求配套产业或者变相要求项目必须配套产业或引入
中,有34个项目、装机289.4万千瓦未开工,纳入2021年竞争优选方案的光伏项目中,有34个项目、装机289.4万千瓦未开工。根据本次废止的指标类型来看,渔光互补类项目废止规模最高达到了1.11GW。从
涉及企业来看,包括国家电投、国家能源集团、华能、大唐等央企,也不乏晶科、阳光新能源以及展宇光伏等民企的身影。其余在建项目,考虑到企业已完成较大投资,在企业作出相关承诺后,延期至2024年4月30日
近日,浙江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 余姚市财政局《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发改相关政策的实施细则发布。文件明确,支持新能源发展。支持分布式公共建筑光伏项目建设。对装机容量100千瓦及以上的
改能〔2021〕3号)文件同时废止。原文如下: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 余姚市财政局《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发改相关政策的实施细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中意产业园,工业园区
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印发《开展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开发领域不当市场干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着力推动新能源和抽水蓄能领域高质量发展,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整治一批经营
配置项目开发过程、项目开发建设全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当市场干预行为,重点整治以下问题:(一)通过文件等形式对新能源发电和抽水蓄能项目强制要求配套产业地方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通过印发文件等形式,对新能源发电和
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第六章 附 则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1997年4月25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的《河北省新能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 告(第13号)《河北省新能源发展促进条例》已由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9月2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重庆市能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渝发改能源〔2022〕67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支持措施。第一条
支持“新能源+储能”一体化
模式开发。鼓励区内新增及已建成的集中式光伏电站、垃圾焚烧电站等新能源发电站配套建设新型储能设施。对在区内建设新型储能设施配比容量达到发电站装机量10%,且储能时长在2小时及以上的新能源发电企业,每年按
生物质资源生产的甲醇、乙醇和生物柴油等液体燃料。第五十五条【施行日期】 本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1997年4月25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的《河北省新能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8月14日,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布关于《河北省新能源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关于光伏,通知指出,集中式风电光伏,省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应当统筹风能、太阳能资源,根据全省新能源
绩效评估,进一步推进大设施平台运行管理,完善科技资源共享服务体系。积极争取国家级创新平台发展支持,推动区块链、新能源汽车等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发展。持续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出台支持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
跨部门跨行政区域的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协作联动机制。针对新能源汽车、资源开发、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等领域开展不当市场干预行为专项治理。制定招标投标负面清单,明确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情形和责任。持续开展妨碍统一
服务体系。积极争取国家级创新平台发展支持,推动区块链、新能源汽车等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发展。持续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出台支持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持续推进中关村新一轮先行先试改革措施落深落细,积极争取将
审查工作。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反垄断执法机构对涉嫌垄断案件查处和处罚力度。持续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健全跨部门跨行政区域的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协作联动机制。针对新能源
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2022年版)》《内蒙古自治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2022年版)》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各盟市申报的5个市场化新能源项目方案进行了评估,5个项目均纳入市场化新能源项目清单,共
配建新能源规模348.3万千瓦,其中风电259万千瓦、光伏89.3万千瓦。经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场化新能源项目清单印发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项目建设方面各盟市能源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