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实施核能高效开发利用计划,打造胶东半岛核电基地。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新能源。持续增加外电入鲁规模,提升外电中可再生能源电量比重。培育发展能源新技术新模式。健全可再生能源
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加快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积极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加快发展氢能全产业链,探索“风光+氢储能”技术路径,探索氢能在更多场景应用,建设全国氢能产业发展高地。加快储能技术研究应用
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及关键零部件配套能力。提高城市公交、出租汽车、邮政快递、环卫、城市物流配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比例,扩大新能源汽车个人消费。积极推进LNG动力、电池动力、氢燃料等绿色智能船舶示范应用,谋划布局
。全面推广绿色快递包装,引导电商企业、邮政快递企业优先选购使用获得绿色认证的快递包装产品。到2025年,新增和更新新能源、清洁能源公交和出租车比例不低于80%,铁路、水路货运量占比进一步提升。(市
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逐步推动构建以电气化铁路、节能环保船舶为主的中长途货运系统,以低排放、新能源车为主的短途货运系统。优化“门到门”物流服务网络
)、加氢、港口机场岸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环卫清扫、重点物流园区、配送中心等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加快完善西部铁路物流园货运功能,打造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货运综合枢纽。加快
加注站建设,推动船舶岸电受电设施改造,适时推进“零碳港口”建设。大力倡导绿色低碳出行,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合理布局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建立完善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提升城市智慧出行水平。积极推进绿色
、能源互联网等清洁能源领域,高效电机与变频器、半导体照明、节能服务、先进环保、资源循环等节能环保领域,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与驱动控制、充电设施、自动驾驶、智慧出行等新能源汽车领域
(一)打造高水平创新载体。鼓励各类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加强绿色低碳创新平台建设,对落地深圳建设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在清洁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
、能源互联网等清洁能源领域,高效电机与变频器、半导体照明、节能服务、先进环保、资源循环等节能环保领域,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与驱动控制、充电设施、自动驾驶、智慧出行等新能源汽车领域
(一)打造高水平创新载体。鼓励各类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加强绿色低碳创新平台建设,对落地深圳建设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在清洁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
)千亿立方米级产能基地”建设。(二)交通运输领域。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逐步降低传统燃油汽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推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机构新增和更换的车辆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
公交、出租、环卫、物流、景区等城市公共服务车辆逐步电动化替代。在城乡公共区域、高速公路、景区、居民小区等领域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期间,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突破20万根,建成布局合理、运行高效
,基本实现工业绿色低碳循环高质量发展。——服务业绿色低碳呈现新活力。到2025年,国家铁路单位运输工作量综合能耗7吨标准煤/百万换算吨公里,新增和更新新能源或清洁能源公交车、出租车比例达到80
服务区快充站配套设施,推动加氢站建设使用。探索交通运输工具清洁能源替代技术,强化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到2025年,城市公交车中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占比达95.5%,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
能耗7吨标准煤/百万换算吨公里,新增和更新新能源或清洁能源公交车、出租车比例达到80%,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碳排放较2020年下降3.5%。到2030年,基本建成便捷通达、绿色低碳的现代化交通运输体系
。到2025年,城市公交车中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占比达95.5%,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碳排放较2020年下降3.5%,普通国省道宜绿化路段绿化率达100%,公路干线废旧路面材料回收率和循环利用率分别
消费市场。推动电商平台扩大绿色产品销售。建立健全绿色产品标准、标识、认证等体系,开展绿色产品评价。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和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鼓励绿色电力交易,制定促进各类电力用户购买绿色电力的激励措施
公共交通,完善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加快推动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环卫等公共领域车辆和公务用车电动化,大力提升公共汽电车、轨道交通在机动化出行中的占比。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大力推进低(无)挥发性有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