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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政策
7月26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关于扩大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城市试点的通知》
根据通知,试点申报范围扩展至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传输通道
)》(富政函〔2014〕5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政策享受期限内的工商企业光伏项目。
另外,2018年新建项目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符合条件的光伏项目投资主体,于2018年7月30日前向区经信局提交
。
长沙市0.2元/kWh,5年
2017年3月1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17〕8号),提出:
在长沙注册企业、机构、社区和家庭投资新建
深圳市、佛山市、东莞市
1)深圳市0.4元/kWh
2018年5月24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财政委员会联合印发《深圳市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建规〔2018〕6号)提出:
对于
使用林地手续,运营期双方可以签订补偿协议,通过租赁等方式使用林地。
2015年底,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政策的意见》
《意见》明确:采取差别化
新建光伏发电项目的,包括光伏方阵在内的所有用地均应按建设用地管理,依法履行规划、计划、转用、征收、供应手续。
2、光伏电站的电池组件阵列禁止使用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以及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
《深圳市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建筑领域节能减排和绿色创新发展,加强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
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等规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制定了《深圳市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
《深圳市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建筑领域节能减排和绿色创新发展,加强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
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等规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制定了《深圳市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超过50万元。该文件自2018年5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关于印发《深圳市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建筑领域节能减排
和绿色创新发展,加强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等规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制定了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市场监管总局等参与)
抓好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力争2020年天然气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0%。新增天然气量优先用于城镇居民和大气污染严重地
区的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重点支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实现增气减煤。煤改气坚持以气定改,确保安全施工、安全使用、安全管理。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等可中断用户,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热电联产和
信息化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商务部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规
)严格光伏发电项目用地标准。
新建、改建和扩建所有类型的光伏发电项目的总用地规模和各功能分区用地规模应严格执行《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要求,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在核发划拨决定书、签订土地出让
光伏新政之后,一些省份的光伏+取暖、光伏+储能等政策相继下发,今后光伏应用将成为一大亮点。本文特梳理汇总了关于空气能热泵的补贴政策,供诸君参考收藏。
2018年4月,住建部发布《住房城乡建设
拨付各县,由各县统筹使用。
新建清洁能源供暖模式。有条件的县可以考虑采用科技水平较高,供暖效能较强的清洁能源供暖模式,诸如甲醇锅炉、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光伏供热、量子能等供暖方式,但要确保供暖成效性
住房城乡建设部 商务部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规〔2015〕11号
光伏发电项目用地标准。
新建、改建和扩建所有类型的光伏发电项目的总用地规模和各功能分区用地规模应严格执行《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要求,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在核发划拨决定书、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要